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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考试会计财经法规委托收款知识点(2016)

编辑:

1970-01-01

(三)委托收款的结算规定

1.委托收款办理方法

(1)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2)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通知付款人后,付款人45应于接到通知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

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能足额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

2.委托收款的注意事项

(1)付款人审查有关债务证明后,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需要拒绝付款的,有权提出拒绝付款。

(2)收款人收取公用事业费,必须具有收付双方事先签订的经济合同,由付款人向开户银行授权,并经开户银行同意,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可以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

【例2—48】(单选题)委托收款中,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  )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A.当日

B.次日

C.一周

D.一月

【答案】A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银行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审查无误办理付款。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通知付款人后,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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