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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新蒲新区2017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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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01-01

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公布2个工作日以后,如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申请放弃面试,在此环节不再递补人员进入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考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并在“遵义市新蒲新区”网站(网址:http://www.gzzyxpxq.gov.cn)通知考生,不再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按时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统一采取说课、现场提问形式(个别职位增加测试职位专业技能)进行。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将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遵义市新蒲新区”网站(网址:http://www.gzzyxpxq.gov.cn)进行公示。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考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重新组织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以新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之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建立考生诚信报考制度,体检之后放弃的考生,报请市人社局将其列入遵义市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不诚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遵义市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招聘单位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证书网站对考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实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区事业单位招考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在“遵义市新蒲新区”网站(网址:http://www.gzzyxpxq.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考办或授权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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