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教师资格

2016年湖南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

编辑:

1970-01-01

(三)具备下列条件者,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三支一扶计划”、且有从教经历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

2.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

3.应聘大学入学前户籍所在县招聘岗位的。

4.复员转退军人。

5.少数民族毕业生。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5月4日至5月8日18: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登陆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进入“湖南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严格按要求客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应聘志愿(毕业学校、专业等信息应与相关证书的信息一致,填写全称)。填写报名信息时,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任教学科且只能填写一个应聘志愿,同时填写是否参加志愿征集的信息。应聘志愿为初中招聘岗位的,征集志愿时只能填报初中招聘岗位;应聘志愿为小学招聘岗位的,征集志愿时只能填报小学招聘岗位。

2.省内高校毕业的报名人员须填写本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编号。协议书编号可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的“报到证查询”栏目查知。

3.报名人员应按以下要求上传有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扫描分辨率200DPI以上,翻拍无效)。

(1)往届毕业生:

①免冠彩色登记照(一寸);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毕业证;

④教师资格证;

⑤证明具有教学实践经历的相关材料;

⑥证明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相关材料。

(2)应届毕业生:

①免冠彩色登记照(一寸);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④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已向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应提交由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证明材料;或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同时按以下三种情形分别提交有关材料:

A.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证明;

B.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尚未启动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省份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C.已在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省份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相应层次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⑤证明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相关材料。

4.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提交。报名信息提交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未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的报名人员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报名期间不采集报名人员的联系方式,个人联系方式在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采集。

标签:教师资格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