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防盗技术介绍

2012-08-07 17:29:15 字体放大:  

汽车防盗技术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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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不仅是方便快捷的现代运输工具,而且以国内目前的消费水平,拥有自己的车辆在某种程度上又是表征车主实力的象征,因此,车辆不仅受到车主尽心呵护,不可避免的也会被盗车贼们所关注。由于车辆的流动性大,是不可能时时处处在车主(或治安相关人员)的监控之下的,因此采用技术防范的方法已广为大众接受,也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为自己的爱车选择防盗器材已经成为大多数车主的主动行动。

根据1999年北京市抽查的数据,全市小型车辆使用防盗器材(包括防盗报警器和防盗锁具)的比率已超过60%。笔者作为从事车辆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多年的技术工作者,经常遇到车主们有些迷惑的问询:我的车选择什么类型的防盗器材合适呢?确实,目前市场上的车辆防盗器材花花绿绿、林林总总,令人目不暇接,但合格水平令人担忧,在2000年四季度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检查中,北京市场上达到我国强制性标准GA2-1999《车辆防盗报警系统 小客车》要求的合格产品比率仅为43.5%;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年公布第二季度检测结果表明,广州市流通的汽车、摩托车防盗锁合格率仅为54.8%;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年9月对市场上销售的车用防盗报警系统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了7家企业生产的38批次产品,合格3批次,抽样合格率仅为7.9%。

车辆防范的主要目的是防止有人未经许可利用车辆自身的发动机驱动车辆-即防止整车被盗,再就是防止他人(包含使用工具)侵入车辆内部(如乘员厢、行李厢、发动机仓等)进行盗窃和破坏,可简单归结为“防止使用发动机、防止入侵”。应用的具体防范手段主要包括:

※ 增加非正常开启车辆的难度(如增加各种机械的、电子的锁定环节,提高钥匙保密性等);

※ 增加车辆电路、油路控制或闭锁环节,限制非正常发动车辆;

※ 对入侵行为进行探测并及时报警,恐吓盗贼,召唤人力救援;

※ 随时确定车辆的位置和安全状况,发生警情时,人力救援能及时介入(联网时)。

尽管车辆的设计和制造已使车辆具备了一定的防盗能力,这往往还不够,根据这些设计和制造特点以及期望达到的更高的防盗能力,车主可以选用不同的防盗产品以进一步提高车辆的防范性能。事物难以是十全十美的,所以选择就很重要,要考虑多方面因素。目前,车辆防盗器材主要有三类:机械防盗装置、电子(机电)防盗装置、联网的防盗防抢报警(定位、跟踪)系统。

1.机械防盗装置

最常见的是车辆原装的锁具(如车门锁、车盖锁,点火开关锁)和车主可以后加的各种防盗锁(如锁住方向盘、排档杆、脚踏板等操纵部件的锁),这些防盗锁的防范重点是防止使用发动机。我国的国家标准GB 15740-1995《汽车防盗装置性能要求》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73-1994《机械防盗锁》对机械防盗装置作出了基本要求。从作用上看,目前市售的机械防盗锁多为简单、价廉的装置,几乎人人会装、人人会用,对车辆本身的性能几乎没有任何影响,但它们仅能锁住车辆的局部,并且由于位置明显而又不能报警,防盗性能基本上取决于自身强度和被锁住的车辆部件的强度,使得作案机会增加(盗贼下手是毫不留情的,你锁方向盘,他用撬棍把方向盘撬变形,甚至用工具锯断方向盘就可取下防盗锁;你锁排档杆,他下力掰动,不惜损坏也要挂档开车)。

笔者建议将机械防盗锁作为车辆防盗的辅助手段,比如电子防盗以外再加机械防盗,或是在购买了新车之后,由于涉及保修问题,可能车辆的制造和经销商不接受车辆结构与电路上的变动,那只能先使用不影响车辆结构与电路的机械防盗装置过渡保修期,再使用防护效果更好的其他防盗装置。由于机械防盗锁一般不会发出报警,阻止作案的时间又有限,因此使用机械防盗锁时,应当格外注意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监控的地点。

机械防盗装置今后仍然是不可缺少的、可以有所作为的,但是必须发展,比如,针对有些车辆的锁芯可以被盗贼使用特制的"钥匙坯子"强行扭开,应该提高车辆锁芯的性能;又比如,针对盗贼从打开车辆发动机仓盖着手破坏的特点,加强发动机仓盖的锁定;如果车辆的停放位置是固定的,可以在其停车位置设置专用机械障碍或四轮锁定装置;等等。可喜的是,一些厂商已经注意了发展问题,如北京和锐公司的“锐虎”中断传动式防盗锁档装置,加装在车辆排档装置上,在锁定状态时,使排档杆与排档装置“中断”,用不上劲,排档杆失去挂档的作用,无法驾驶车辆;又如中山贝奥斯公司的机电一体的防盗报警锁档装置,不仅用机械装置锁住排档杆,而且由电子装置防盗报警。

2. 电子(机电)防盗装置

最常见的是各种电子防盗报警器。目前的电子防盗报警器既有简单的,又有复杂的,以市售的多种汽车防盗报警器为主。我国为了与国际水平接轨,等效采用了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839-10-1标准制定了GA2-1999《车辆防盗报警系统 小客车》标准,取代了原GA/T2-1991《汽车防盗报警器通用技术条件》标准,于2000年开始实施,“汽车防盗报警器”因而向“车辆防盗报警系统”发展(“车辆防盗报警系统”英文全称是 Vehicle security alarm systems,缩写为VSAS)。“车辆防盗报警系统”取代了“汽车防盗报警器”,在器材的组成上两者看不出明显区别,其区别在于车辆防盗报警系统是按照“车载的电子系统”要求的,在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性(抗干扰和不干扰)、安全性要求以及误报警方面均高于汽车防盗报警器,是和国际水平接轨的。

与汽车防盗报警器相比,可以说,车辆防盗报警系统返朴归真,在防盗功能方面要求它防止使用发动机至少有两路控制,它的电子密码应当能防止破译,它对所有车门、车盖必须监测是否打开,它可以增加另外的传感器/探测器监视车内空间或其他的部分(但不能误报警),它可以增加应急报警功能,它发出的报警是声响、闪光的并且可以增加无线电信号,只能报警时发出声响而不得发出其他声响(防止噪声扰民);特别是在安全性方面要求它不应影响车辆及其部件的性能,不能影响驾驶性能,如果发动机正在运转或点火开关已处在发动机运转位置,则它不得控制发动机(也就是说,不能强行熄火,这点和对汽车防盗报警器的要求不同);在其他方面,车辆防盗报警系统基本上按照汽车工业的要求,直接引用了多项汽车制造业的最新系列国际标准。因此,能够生产合格的车辆防盗报警系统的厂商一时不会太多。所以,你在选择车辆防盗报警系统时应格外注意以下方面:

--如果你的车已经有了原装的防盗系统,那么首先应当评估其性能,比如某些车辆虽有防盗系统,但是扭开车门锁芯、点火开关锁芯就不再报警了(如国外生产的或我国合资企业生产的某些车辆),一旦盗贼使用特制的"钥匙坯子"强行扭开锁芯,便门户洞开;又比如,某些车辆原装的防盗系统在车门、车盖被打开后只会报警,不能控制发动机。那么,为这样的车辆增加其他防盗系统以提高防护能力是可选择的办法。但是,首先应弄清楚这些原装的和欲增加的系统可以互相兼容,不会互相影响性能,其次是使这些不同的防盗系统在功能上相互补充与配合,加强总体性能。

--如果你的车已经安装了早期生产的防盗报警器,也是首先应当评估其性能(可以对照GA2-1999《车辆防盗报警系统 小客车》标准的要求),比如,无线遥控采用的密码是否容易遭到破译(若是固定编码,则可能被专用仪器扫描或复制后被破译);在警戒状态检查发动机是否得到了有效控制;如果你的车行驶时如果熄火会影响安全驾驶(如点火断电后方向盘锁死、制动失效等),则应谨慎试验车上的防盗报警器是否可以强制熄火,熄火后有无不良影响;对所有车门、车盖被打开是否能够及时报警;报警的声响是否足以起到威慑作用、是否可以增加报警闪光等。此外,涉及防盗报警器噪声扰民问题,早期生产的防盗报警器如果没有"静音"功能,不管是不是报警都乱叫,势必为你招来麻烦。

--如果你的车停放时有令人放心的"人防"(有人监控)条件,则采用的防盗产品可以侧重于探测和报警功能,使盗贼一旦下手即暴露企图,受到"人防"制止和打击;如果你的车停放时没有令人放心的"人防"条件,则采用的防盗产品不仅应当具备良好的探测和报警功能,而且还必须具备良好的自身防护和抵抗破坏能力,使盗贼无从下手,或即使下手也难以轻易得逞。

3.联网的车辆防盗防抢报警(定位、跟踪)系统

联网系统虽然在我国发展历史还不长,也已经出现了多种多样的体系,有的利用无线寻呼系统,有的利用公用有线和无线通信系统,有的建立专门的无线电发射接受系统,有的利用卫星全球定位系统(GPS),等等。但是不论体系如何,它都必须至少具备网络中心、车载装置两大部分。网络中心是监控联网中的各车辆并且管理整个网络的,车载装置担任车辆的防范并且和网络中心保持联系(在防范要求上它应和上述车辆防盗报警系统的功能基本相同,而由于联网的需要,它必然还有信息收发和显示功能)。不言而喻,网络型系统的优势是“技防”加“人防”,也就是说,你的爱车可以随时随地被“关注”。在网络区域内,入网的车辆与网络中心之间保持着联系,车辆若发生警情便能够得到现场救援,具有定位、跟踪功能时不仅救援会及时,还能对车辆准确地实施追堵。

目前,一些城市的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对车辆防盗防抢网络系统积极推广、加强管理,使它成为车辆防范的新军。因此,笔者建议,如果你希望车辆不是孤零零地抵御盗贼的进攻,那么将其置于网络的监控之下会更令人放心一些,而且,联网能够实时控制和“人防”的召之即来,不仅使车辆在停放时防盗、也能在行驶中防抢劫,具有以上非联网的防盗产品所没有的优势。由于联网系统普及应用的历史还不长,价格也高一些,所以你最好先向当地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咨询,获得较全面的信息以便选择好的网络系统,它应该覆盖范围大、无死角,反应迅速,经营网络的厂商具备相当的实力,网络运转与服务必须得到警方的强力支持。对于城市这种复杂的环境而言,笔者认为不同系统之间的性能差异主要在于对车辆警情及时接受与处置方面。

但千万别忘记,入网了也还是得在车辆上体现出防范能力,车载装置良好的自身防护性能和规范的安装,可以有效抑制犯罪的发生,至少能迟滞作案过程,以便留有快速处置警情的足够时间,这点已为北京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专门组织的试验所证实。此外,网络系统中的车载装置都有无线接受和发射部件,电磁兼容性方面的要求应当不低于对车辆防盗报警系统的要求(即符合我国GA2-1999标准的要求),以免和车载的其他电子系统之间发生互相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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