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检测法规:转向角检测仪检定规程

2012-08-06 16:15:28 字体放大:  

汽车检测法规:转向角检测仪检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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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程适用于新制造(含进口)、使用中和修理后的转向盘转向力--转向角检测仪(简称转向盘力--角仪)的检定。

一 概 述

转向盘力--角仪是用来测量汽车转向盘操纵力及转动角度的仪器。其由测力和测角机构组成。转向力通过测力机构经传感器转换为电信号的方法来测量。转向角可通过测角传感器转换成电信号的方法来测量,或通过指针和角度盘的方法来测量。

二 技术要求

1 一般要求

1.1 转向盘力--角仪应有清晰的铭牌和标志。

1.2 数显仪表显示时,显示正确、清晰,示值保留时间不少于8秒。配有打印装置时,打印值与显示值应一致,量值应有单位符号。

1.3 电气部分应工作可靠,机械部分不应有松动现象。

1.4 调校部分应有效可调。

2 转向力

2.l 零点漂移:不大于2d。

2.2 鉴别力阈

鉴别力阈不大于2d。

2.3 示值允许误差:±2%F.S。

2.4 示值变动性:±2%F.S。

3 转向角

3.l 指针式示值允许误差:±5°。

3.2 数显式示值允许误差:±3°。

三 检定条件

4 检定环境

4.1 温度:0-30°C。

4.2 相对湿度:≤85%。

4.3 检定应在污染、振动、噪音和电磁波干扰不影响工作的环境中进行。

5 检定用器具

5.1 转向力检定器具

砝码检定法:

标准硅码61级一组,200g砖码一个;砝码检定法专用检定装置1套。

测力计检定法:

测力计1个(B1级);测力计或测力传感器检定法专用检定装置1套,秒表一块,分度值0.1秒。

上述各检定法、专用检定装置系统误差不大于转向盘力--角仪示值允许误差的三分之一。

5.2 角度检定器具

量角器:1个,分度值3O´,量程。0-360°。

四 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

6 一般要求

通过目测、手感应符合第1条要求。

7 准备

7.1 将转向盘力--角仪安装在检定装置上(参见附录2安装示意图)。砝码检定法检定时,转向盘力--角仪的转向盘所在平面应与地面垂直。

7.2 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方法开机。

7.3 测力检定点的确定

取近似满量的10%、20%、40%、50%、80%、100%六个点作为转向力参考检定点。按公式(1)确定参考点质量mi取整后,确定实际检定点砝码质量。

mi=Fti/g (1)

式中:mi--参考检定点的质量(kg)、i=1,2,3……;

g--重力加速度(m/s2);

Fti--参考检定点力值(N)。

7.4 转向角检定点的确定

a.指针式:取10°、15°、30°、45°作为检定点。

b.数显式:取360°、720°、1080°作为检定点。

8 转向力检定

8.1 零点漂移的检定

在确认转向盘力--角仪的转向盘无外力作用后调零。并使其处于测量状态,用秒表计时,每10分钟观察力--角仪示值,并记录,重复3次(对用键控制左、右旋向的,左右各重复3次)。其最大值应符合第2.1款要求。

8.2 鉴别力阈的检定

仪器静止时,沿转向盘力--角仪的转向盘外缘切线方向,向左或向右分别施加2d的力或挂200g砝码,仪器示值应有变化。

8.3 示值误差的检定

8.3.1 砝码检定法

分别沿转向盘力--角仪转向盘左、右角切线方向,依次无冲击加减检定点砝码质量,重复3次。

8.3.2 测力计检定法

在转向盘力--角仪的转向盘外缘左、右切线方向,依次缓慢加检定点力值,重复3次。

8.4 示值误差按公式(2)计算。

σi=(Fi-Fˊti)100%/Fmax (2)

式中:σi--各检定点左、右旋转力示值误差(%);

Fˊti--检定点实际力值(N);

Fi--各检定点3次测量的算术平均值(N);

Fmax--仪器满量程示值(N)。

结果应符合2.3款要求。

8.5 示值变动性的检定与示值误差检定同时进行。示值变动性误差按公式(3)计算:

σci=(Fmaxi-Fmin)100%/Fmax (3)

式中:σci--转向盘力--角仪重复性误差(%);

Fmaxi--3次检定帘,各检定点转向力的最大值(N);

Fmin--3次检定中,各检定点转向力的最小值(N);

Fmax--仪器满量程示值(N)。

其结果应符合2.4款要求。

9 转角示值误差的检定

9.1 指针式转角误差检定

使量角器的圆心与转盘力--角仪的角度圆心重合,量角器的0°刻线与测角度0°刻线对齐。转动量角器,按确定好的检定点依次检定左、右旋测角度盘。各重复3次,示值误差由公式(4)计算,其值应符合3.1款要求。

△i=β2-θi (4)

式中:△i--左、右旋各检定点示值误差(度);

β2--左、有旋各检定点度盘示值(度);

θi--左、右旋各检定点量角器示值(度)。

9.2 数显式转角示值误差的检定

其余各检定点采用直接测量法。按己确定好的检定点,分别向左、右转动测角基准杆每当测角基准杆到达转向盘力--角仪转向盘上零标记点处时记录示值。左、右各检定3次。示值误差由公式(5)计算,结果应符合3.2款要求。

△i=β2-360°×n (5)

式中:△i--左、右旋各检定点示值误差(度);

β2--左、右旋各检定点力二制角度示值(度);

n--测角基准杆转动圈数(圈)。

五 检定结果及检定周期

10 经检定合格的转向盘力--角仪发给检定合格证书,不合格的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

l1 转向盘力--角仪的检定周期1年。

附 录

附 录1

检定记录(略)

附 录2

安装示意图

 

wpe1.jpg (77016 bytes)

 

 

wpe2.jpg (110101 bytes)

 

附 录3

检定证书(背面)格式(略)

附加说明:

本规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体改法规司归口。

本规程由安徽省汽车检测中心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王建国(安徽省汽车检测中心)

丁 波(安徽省汽车检测中心)

本规程参加起草人:夏天放(上海市交通运输局)

张岳良(上海市汽车运输科学技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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