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宁夏全区招投标管理工作亮点纷呈

2012-08-15 17:00:13 字体放大: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为大家提供了2011年宁夏全区招投标管理工作亮点纷呈,仅供考生参考!

2011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创新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思路,在制度建设、创新评标机制、推进电子政务、提升行政效能等方面推行了一系列新举措,全区招投标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这些新举措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热议和好评,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宁夏电视台、《中国建设报》、《宁夏日报》、《法治新报》等媒体多次进行了报道,国家住房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和自治区主席王正伟等领导先后视察了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对这些新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2011年全区招投标管理工作呈现五大亮点:

一是构建了“制度+科技”监管模式。将原有的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了整合完善,建立运行了信息发布和政务公开系统、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评标专家管理和抽取系统、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投标保证金收退管理系统等五个电子招投标子系统。将招投标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监管措施融入计算机程序,实现全过程电子化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对遏制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是试行取消业主评委评标办法。在自治区审计厅办公楼改造项目招标中,试行了取消业主评委参与评标的办法,7名评委全部从全区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保证了评标专家独立、公正地评审,为2012年在国有投资项目招标中逐步推行取消业主参加评标提供了示范。

三是出台了《串通投标和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和处理办法》。明确界定了44种串通投标行为和12种弄虚作假行为,认定标准清楚,操作性很强,有效地弥补了现行法律法规对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只有处罚规定没有具体认定标准的不足,为及时认定、制止和查处串通投标行为提供了重要依据。

四是实行了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对投标保证金实行专用账户管理,确保投标保证金合法规范提交和及时安全退还,从根本上杜绝了多家企业投标保证金由一家提交的违规行为,为围标、串标和挂靠投标竖起了一道“防火墙”。同时,有效地杜绝了投标人反映强烈的招标人和代理机构随意克扣、挤占和挪用投标保证金等问题。

五是实行了随机抽取中标人评标办法。重新修订出台了《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制定了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没有特殊技术要求、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县级为500万元以下),以及200万元以下的装饰装修等专业工程招标,通过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方式产生中标人,有效遏制了评标专家为请托人打“人情分”等评标不公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