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盘锦土地登记代理人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2-07-27 18:39:55 字体放大: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提供2012年盘锦土地登记代理人合格证书领取通知,供考生参考。

于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等考试证书领取通知

2012年的监理工程师、翻译、注册税务师、环境评价师、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专业职业等合格证书已到,请以上考生或代领人员按要求携带如下证件和物品到人社局209房间领取:

1、准考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2002年以前毕业的请带学籍档案);

3、继续教育证(原件);

4、2张照片(一寸1张,两寸1张)。

特别提醒:1、工作日周二去省厅盖章、取证。

2、准考证是领取证书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丢失后果自负。

3、各类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请在考试结束后两年内领取,过期不予办理。

4、需要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与市人社局培训中心(505房间)联系。

领取证书联系电话:2826087

继续教育联系电话:282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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