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土地代理人考试报名公告

2013-05-29 20:46:19 字体放大:  

【摘要】本文是关于“2013年天津土地代理人考试报名公告”,2013年的考试即将到来,精品学习网小编特意为考生准备了2013年最新资讯,希望能给各位带来帮助,小编预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9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考试报名及缴费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www.tjkpzx.com 。

二、考试时间

2013年6月15日至16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6月15日上午9:00-11:00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6月15日下午14:00- 16:00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16日上午9:00-11:00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6月16日下午14:00- 16:30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3月1日0:00开始至3月15日24:00结束。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报名时间与往年相比延长了10天,逾期不再安排补报名,请准备报考的考生,安排好时间及时报名。

四、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天津市发改委津发改价费[2012]814号文件精神,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每人每科57 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6月13日0:00开始至6月14日24:00结束。

六、考试成绩公布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9号)精神,2013年8月16日前公布考试成绩。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八、考生报考资格及免试条件

1、报考条件

根据市人事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津人专[2003]6号)文件,土地登记代理人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六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四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四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两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三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一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两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一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一年。

2、部分科目的免试条件

在土地登记代理人《暂行规定》下发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两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并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即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九、科目的设置与获得职业资格的条件

1、科目的设置及考试时间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等4个科目。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

2、获得职业资格的条件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十、首次报名考生现场资格审核的办理

首次报名考生现场资格审核的办理:首次报名的考生,请于2013年4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报考条件有具体要求的还需携带相关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携带相关证书)、加盖单位、区县局(集团公司)人事(职称)部门印章的《考试申报表》(从网上打印带有相片和条形码,条形码必须打印清晰)、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审核程序为:

1、考生持上述要求的《考试申报表》和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到审核处,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考生的《考试申报表》由工作人员留下。

2、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自行上网登录缴费界面进行缴费(不在现场缴费)。考生必须在2013年4月10日24:00之前登录报名系统上网缴纳考试费(考务费和报名费),否则报名无效。

十一、非首次报名的考生(即老考生)不进行资格审核,在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后,直接登录缴费界面进行缴费。

首次报名考生(即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期间,已完成报名未完成缴费的老考生,可以继续进行网上缴费,此阶段,只能缴费,不能报名。

十二、报考准备工作

考生使用天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须提前做好以下事项:

1、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非首次报名即老考生除外)。

2、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后,市人才考评中心将采用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统一冲印,用于制作合格证书。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为保障证书严肃,请勿使用普通生活照片截裁);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或.JPEG格式,200*160像素,大小在10K-40K之间。

3、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准考证。

4、持有银联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没有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如果考生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也可拨打电话23112312(考评中心,人工服务拨0)、95516(银联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2、如遇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的情况,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查询。

3、报名及缴费成功后,如需开考试费发票,请于2013年4月11日至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申报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4、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报名网站相关说明。

附: 1、网上报名流程

2、网上报名操作注意事项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3年2月28日

附件1

网上报名流程

报名按以下流程进行:

一、网上报名

由考生用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登录,同意相关协议,进入报名系统,正确填写《考试申报表》中的各项信息,首次报名的考生必须将电子照片正确发送至《考试申报表》中的照片位置,非首次报名的考生不需要上传照片,此时可看到完整的《考试申报表》。

二、网上缴费

1、市人才考评中心开通了银联网上缴费系统,考生须事先开通银行卡网上银行业务。

2、非首次报名的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后即可登录缴费界面进行缴费。

3、首次报名的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后即可打印《考试申报表》,按照考试报名要求需要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必须加盖单位、区县局(集团公司)人事(职称)部门印章后,按规定时间、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核手续。《考试申报表》打印请统一使用A4纸从网上直接打印,《考试申报表》上必须有本人照片(下载打印的,不是粘贴的照片)和完整清晰的条形码(在《考试申报表》上方),并在指定位置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确认。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并经过条形码扫描确认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登录缴费界面进行缴费(不在现场缴费)。

4、考生网上报名时,须确认网上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否则报名无效。

5、已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考生,如需领取发票,可凭下载的考生本人的《考试申报表》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发票。

三、下载准考证

网上成功报名缴费的考生请于规定日期在网上使用A4纸下载打印自己的准考证,并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校、考场参加考试。

四、查询成绩,领取合格证书

1、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登录本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2、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办理合格证事宜,请考生按天津人事考试网公布的通知要求办理。

3、考试合格分数线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一个月内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成绩核查范围:除由国家负责评阅的试卷客观题部分外,均可核查。

附件2

网上报名操作注意事项

1、网络报名前,请考生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非首次报名即老考生除外)。

2、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后,市人才考评中心将采用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统一冲印,用于制作合格证书。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为保障证书严肃,请勿使用普通生活照片截裁);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或.JPEG格式,200*160像素,大小在10K-40K之间。

3、进行网上报名前,请关闭拦截弹出窗口功能。常见的软件有:3721上网助手、Google Bar、Alexa Bar等。

4、每次离开系统时,都要点击“注销”,不要直接关闭页面。

5、多人使用同一台机器报名时,在一个人完成报名后,请点击“注销”后,再重新开始第二个人的报名工作。

6、为确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请在每次使用完本系统后,按以下步骤操作:

(1)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在“内容”页中点[自动完成];

(3)在[自动完成设置]窗口的撤消“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

(4)点[清除表单]—[确定]—[确定];

(5)关闭“浏览器”。

7、为保证随时看到最新的网页内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1) 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在“常规”页“Internet临时文件”栏中点[设置];

(3)在“检查网页的较新版本”栏中选“每次访问此页时检查”选项;

(4)点[确定]-[确定]。

8、考生登录后,若总是提示“登录超时”,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1)请点IE菜单栏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在“安全”页把internet安全性设置修改为“中”;

9、在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时出现格式问题,请您调整文件—页面设置—页边距。

10、请将IE浏览器的安全级别设置为"中",并将ActiveX控件和插件修改为启用或提示。

11、网上支付成功后,会出现银行支付成功页面,请点击返回商户按钮,或等待页面自动跳转。如果手工关闭此页面,那么报名系统将无法接收到银行发回的交费成功信息。

12、如果网上支付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页面或不能打印报名表,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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