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财政学(公司金融方向)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2-09-12 16:27:52 字体放大:  

感悟先进理念、掌握实用方法,汲取管理智慧

取得北大校友身份,听取专家讲座、参与校友活动、聆听国际政要演讲

拓展精英人脉,搭建事业平台

巍巍上庠,世纪弦歌不辍;经世济民,百年再续华章

悠久学术传统:在汲取西方经济学思想与方法的同时,不断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与风范的理论体系暨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助力优秀学子思想升级。

雄厚师资力量:汇聚顶级专家学者,以孜孜追求的探索精神、深邃的思想与敏锐的智慧整体展示北大高端教学科研影响力。

打造管理精英:塑造才俊,为学员事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致力于培养适应市场经济和财政管理需要的实务型、复合型高层管理人才。

一、 培养目标

精选前沿课程,以区域经济建设为基础,以发展地方经济、建立合理财政金融秩序、增加政府收入、提高政府管理人员工作能力为目标,为财税金融部门的高层管理者在智慧与思想层面提纲挈领、指点迷津,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 教育特色

前瞻性:拓宽视野,接触前沿知识技能,掌握权威方针政策,站在更高层面上分析问题,建立根本的思维模式。

针对性: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领导技能提升与专业知识积累紧密结合,满足领导干部高层次的培训需求。

操作性:深入实践,激发学习活力,引导学员接受全面而系统的北大硕士课程培养,达到“实现自我,完善自我”的个人追求目标。

三、课程设计及学分要求

必修课师资

课程名称

主讲教师

学时

备注学分

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

所在单位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

刘 伟
黄桂田
张 辉

教 授
教 授
副教授

北大经济学院

30

3

微观经济学

刘文忻
张元鹏

教 授
副教授

北大经济学院

30

3

宏观经济学

张 延
苏 剑
唐 翔

教 授
副教授
讲师

北大经济学院

30

3

国际贸易

李 权
陶 涛

副教授
副教授

北大经济学院

30

3

货币银行学

吕随启
刘宇飞

副教授
副教授

北大经济学院

30

3

财政学

林双林
刘 怡
许云霄

教 授
教 授
副教授

北大经济学院

30

3

国际金融

赵留彦

副教授

北大经济学院

30

3

投资银行学

何小锋
冯 科
欧阳良宜

教 授
副教授
副教授

北大经济学院

30

3

跨国公司金融

王跃生

教 授

北大经济学院

30

3

公司财务

李心愉

教 授

北大经济学院

30

3

 

选修课师资

课程名称

主讲教师

姓 名

专业技术职务

所在单位

制度经济学

刘 伟
黄桂田

教 授
教 授

北大经济学院

产业经济学

张 辉

副教授

北大经济学院

国际宏观经济学

唐 翔

讲 师

北大经济学院

世界经济与国际贸易

李 权

副教授

北大经济学院

中国公共财政

林双林

教 授

北大经济学院

公共财政与税收

刘 怡

教 授

北大经济学院

预算经济学

许云霄

副教授

北大经济学院

公司价值评估

李心愉

教 授

北大经济学院

中国管理C模式

阎 雨

研究员

北大政府管理研究中心

四、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

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学员年龄不限,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

②具有大学本科大专学历的人员,学员提供的工龄、工作经历、学历学位证书等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③参加课程班学习并拟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须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

2、报名流程

填写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硕士课程班报名登记表;

交验本人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和个人简历一份,照片1寸6张、2寸4张,相关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报名登记表等。

3、资格审查

经我院审查通过后,发“录取通知书”;

正式开班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上课者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费用。

五、教学及结业

1、学习方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发讲授提纲,规定必读与参考书目,每半年讲授3—4门专业课,利用业余时间上课。

2、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即可结业。结业学员名单和成绩报经研究生院审查核准后,颁发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盖章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六、 学位授予

1、申请学位按照北京大学学位办公室关于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办理。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且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即可获得北京大学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可的硕士学位证书。

2、报名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人员,可在报名时提出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我院将按照在职申请学位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3、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课程考试(题库式闭卷笔试形式)即为学位课程考试,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4、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和综合考试,由我院到研究生院统一办理手续,费用按规定由学员交纳。

5、我院将为学员安排教师进行学位论文的指导。所交学费不包括进入论文阶段后的费用。

七、 学习年限及收费

1、学习年限为两年。

2、学费为12.8万元。在第一年入学注册时一次交清。学生注册缴费后如中途退学不再退费。学费只含上课费和正常组织的考试费,不包括申请学位人员进入论文答辩阶段后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