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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2010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2010-11-08 09:57:56 来源:互联网 字体放大: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2010年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类别有:法律硕士(J.M)、工商管理硕士(MBA)、农业推广硕士(MAE)、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硕士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1、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及交费。 
2、在海南省内的报名时间及确认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7月6日—10日 
(2)报名网址:http://ea.hainan.gov.cn。 
(3)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7月15日一18日。 
(4)现场确认地点:海口市考试中心(海甸岛沿江三西路15号)。 
3、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日期为:2010年10月30日-31日。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中进行。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我校相关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报名条件及考试科目 
  (一)法律硕士(J.M),计划招生:50名。 
1、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组织在复试中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余2门全国联考。 
(二)工程硕士,计划招生:60名。 
1、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2、招生领域 
工程硕士招生领域名称及代码。

序号

工程领域名称

代码

招生人数

所属学院

1

材料工程

430105

 

材料与化工学院

2

电子与通信工程

430109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3

化学工程

430117

 

材料与化工学院

3、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1)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CandidateTest,简称GCT)、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2)考试方式 
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我校限定GCT考试的外语语种须选择英语),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第二阶段,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学位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所报考的学院申请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10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4、其他事项 
按规定,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三)工商管理硕士(MBA),计划招生:50名。 
1、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综合能力,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组织在复试中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余2门全国联考。 
(四)农业推广硕士(MAE),招生人数不定。 
招生简章见我校《海南大学2010年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五)公共管理硕士(MPA),计划招生:50名。 
1、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2、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组织在复试中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余3门全国联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