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重新分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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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重新分配论认为股东对于企业管理者不必承担义务,他们可以在证券市场上选择更高价值的投资机会,而随时放弃低价值和无价值的投资机会。资本市场上的股票投资是一种财富的分配。

财富重新分配论

财富重新分配论认为股东对于企业管理者不必承担义务,他们可以在证券市场上选择更高价值的投资机会,而随时放弃低价值和无价值的投资机会。资本市场上的股票投资是一种财富的分配。更为广泛一些的财富重新分配论认为:并购活动中价值增加的来源是财富在公司利害关系人间的再分配。[1]

随着产权证券化趋势的日益深化,出现了资本实体和价值的有效分离,企业的兼并也趋向更高级形式——收购。收购是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以产权证券化为前提的企业兼并行为。收购行为是在证券市场进行的,每一起兼并(收购)活动,都会引起股票价格不同程度的波动,这有利于股票市场的投机活动。财富重新分配论者认为公司的控制权市场就是接管市场,也就是管理者劳动市场。因为对于股东而言,由于管理权的弱化,他们拥有的资信远小于管理者。相应地,股东对于管理者不必承担义务,他们可以在资本市场选择更高价值的投资机会,而随时放弃低价值或无价值的投资。所以,当收购的消息宣布时,各股东掌握的信息不完全或对信息的评估不同,导致股东对股票价值有不同的判断,引起股价的波动。由此可以看出,股票的上涨或下降,并非源于目标公司经营活动的好坏,而是财富转移的结果。兼并公司与目标公司间财富的转移,使目标公司股票的市盈率发生变动,投资者往往以兼并公司的市盈率重估目标公司的股票价值,引起目标公司的股票大幅上涨。同理,兼并公司的股票价值也因此上涨;反之亦然。因此,财富的重新分配引起股票市盈率的变动,促进了兼并(收购)活动的产生。[2]

财富重新分配论的核心观点[3]

财富重新分配论的核心观点是:并购会导致财富在公司相关利益者之间的重新分配。财富重新分配论认为,当并购消息宣布后,由于各投资人掌握的信息不完全或对信息的看法不一致,会导致股东对股票价值有不同的判断,引起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的股价波动。这种股价的波动,便是财富转移的结果,而不是经营状况变化的结果。

至于财富转移的主体,有的人认为是新老股东间的转移;有的人认为是从债权人转向股东,特别是在杠杆收购或其他一些收购后债务比例很高的企业;也有的人认为是劳工或消费者及股东间的财富再分配,因为并购后大多数公司为了增强竞争力而采取裁减员工或降低工资比例或调整产品结构,这就会牵涉到员工或消费者的利益。还有的人把税收也包括进去,认为税收效应是财富在企业和国家之间的再分配。

参考文献

1. 张磊.京东方集团资本运作案例分析与评价[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7年3月9日

2. 张作华,于素英.管理智慧:智慧(二)[M].新疆科技卫生出版社,2002年03月第1版.

3. 卢文莹.外资并购策略.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年07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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