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务清理

索引

账务清理是指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什么是账务清理

账务清理是指对企业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企业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企业账账相符,账证相符,促进企业账务的全面、准确和真实。

账务清理主要科目的具体清理方法和步骤

账务清理应与财产清查相结合,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项账务进行全面清理。单位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一)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相同或相近科目

1.现金

(1)检查现金日记账、总账及会计报表现金项目,核对余额是否相符。

(2)盘点清查日实有库存现金,填写现金盘点表,并倒轧截止2006年12月31日余额即盘点倒轧数。

(3)将原账面数与盘点倒轧数比较,如有差额,分析其成因,属于账务处理错误的,作会计技术性差错处理,调整原账面数;非属于账务处理错误的,为清查变动数。

(4)编制现金清查明细表,格式:

项目原账面数盘点倒轧数差额调整后账面数清查数
账务清理清查变动
12=1+3+4345=1+36=5+4
人民币现金





外币现金












合计





(5)若有充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金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需在清查表中备注说明。

(6)对于非记账本位币的现金,检查其采用的折算汇率是否正确。

2.银行存款

(1)检查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及会计报表银行存款余额,并核对是否相符。

(2)取得每个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分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如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对账单有差额并且是未达账项所致,应逐笔落实未达账项的形成原因、时间、金额以及资产清查基准日后的进账情况,对长期挂账的未达账项应查明原因,或取得相关依据后进行处理,属于账务处理错误的,作会计技术性差错处理,调整原账面数;非属于账务处理错误的,为清查变动数;如银行存款日记账与对账单有差额并且非未达账项所致,应作会计技术差错处理,调整原账面数。

(3)编制银行存款清查明细表,格式:

账户名称原账面数银行对账单余额差额调整后账面数清查数
账务清理清查变动
12=1+3+4345=1+36=5+4





















合计





(4)对定期存款或限定用途的存款要查明情况,在清查表中的备注说明。

(5)对于非记账本位币的银行存款,检查其采用的折算汇率是否正确。

3.有价证券

(1)检查明细账、总账及会计报表数,核对余额是否相符。

(2)盘点库存有价证券,并编制盘点表,确定其权属,并倒轧截止2006年12月31日余额即盘点倒轧数。

(3)将原账面数与盘点倒轧数比较,如有差额,分析其成因,属于账务处理错误的,作会计技术性差错处理,调整原账面数;非属于账务处理错误的,为清查变动数。

(4)编制有价证券清查明细表,格式:

项目发行日期投资日期到期日票面利率票面金额原始投资金额原账面数盘点倒轧数差额调整后账面数清查数
账务清理清查变动







12=1+3+4345=1+36=5+4







































合计











4.暂付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1)检查明细账、总账数及会计报表数,核对余额是否相符、方向是否正确。

(2)对账:应收(暂付)外部单位款项应可采取包括发函询证在内的方法,确认余额;对应收(暂付)内部单位款项应主动与对方对账。对于无法与对方确认的金额,应查明原因,属于账务处理错误的,应作会计技术性差错处理,调整原账面数;对于预计无法收回的金额,应由中介机构出具经济鉴证确认损溢,作清查变动处理。

(3)对于备用金,可参照现金的方法确认余额。

(4)编制账龄分析表。

(5)编制暂付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清查明细表,格式:

债务方名称原账面数款项性质与本单位关系核对余额差额调整后账面数清查数
账务清理清查变动
1

2=1+3+4345=1+36=5+4



























合计







5.材料(库存材料)、产成品

(1)检查库存材料(库存材料)、产成品的明细账、总账数及会计报表数,核对余额是否相符。

(2)检查财务部门材料(库存材料)、产成品明细账余额与物资管理部门的登记账余额进行核对。

(3)盘点清查日实有材料(库存材料)、产成品,填写材料(库存材料)、产成品盘点表,并倒轧截止2006年12月31日余额即盘点倒轧数。

(4)将原账面数与盘点倒轧数比较,如有差额,分析其成因,属于账务处理错误的,作会计技术性差错处理,调整原账面数;非属于账务处理错误的,为清查变动数。

(5)编制材料(库存材料)、产成品清查表,格式

项目原账面数盘点倒轧数差额调整后账面数清查数
账务清理清查变动
12=1+3+4345=1+36=5+4





















合计





6.固定资产

(1)检查固定资产的分类是否正确。

(2)检查明细账数、总账数及会计报表余额,核对是否相符。

(3)盘点清查日固定资产,填制固定资产电子卡片,并倒轧截止2006年12月31日余额即盘点倒轧数。

(4)将原账面数与盘点倒轧数比较,如有差额,分析其成因,属于账务处理错误的,作会计技术性差错处理,调整原账面数;非属于账务处理错误的,为清查变动数。

(5)编制固定资产清查表,格式:

类别/项目原账面数盘点倒轧数差额调整后账面数清查数
账务清理清查变动
12=1+3+4345=1+36=5+4





















合计





7.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

(1)检查应缴预算款的明细账、总账数及会计报表数余额,并核对相符。

(2)检查各项目的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及上缴财政的一般缴款书,复核应缴未缴数金额。

(3)将原账面数与收款收据合计数或一般缴款书比较,如有差额,分析其成因,属于账务处理错误的,作会计技术性差错处理,调整原账面数;非属于账务处理错误的,为清查变动数。

(4)编制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清查明细表。

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清查明细表格式:

项目原账面数收款收据或一般缴款书合计金额差额调整后账面数清查数
账务清理清查变动
12=1+3+4345=1+36=5+4





















合计





8.暂存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

(1)检查明细账、总账数及会计报表数,核对余额是否相符、方向是否正确。

(2)对账:应付(暂存)外部单位款项应可采取包括发函询证在内的方法,确认余额;对应付(暂存)内部单位款项应及时处理对方单位对账。对于无法与对方确认的金额,应查明原因,属于账务处理错误的,应作会计技术性差错处理,调整原账面数;对于预计确实无需支付的金额,可由中介机构出具经济鉴证确认损溢,作清查变动处理。

(5)编制账龄分析表。

(6)编制暂存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清查明细表。

债权人名称原账面数款项性质与本单位关系核对余额差额调整后账面数清查数
账务清理清查变动
1

2=1+3+4345=1+36=5+4



























合计







(1)检查明细账、总账数及会计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2)检查固定基金是否与固定资产金额相符。

(3)编制固定基金清查表。

账户名称原账面数与固定资产核对余额差额调整后账面数清查数
账务清理清查变动
12=1+3+4345=1+36=5+4





















合计





10.结余、经营节余、事业节余

(1)检查收入、支出、结余明细账、总账数及会计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对于行政单位,检查 “拨入经费”(不含预拨下年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 “经费支出”(不含预拨下年经费)、“拨出经费”和“结转自筹基建”等科目全年发生额,编制收支结余清查表:

项目原账面数自查调整数调整后账面数清查数
账务清理清查变动

1234=1+25=4+3
拨入经费




预算外资金收入




其他收入




收入合计




拨出经费




经费支出




结转自筹基建




支出合计




结余




对于事业单位事业结余,应检查“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 位缴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 “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销售税金” (非经营业务)”、 “结转自筹基建”等科目全年发生额,编制事业收支结余清查表

项目原账面数自查调整数调整后账面数清查数
账务清理清查变动

1234=1+25=4+3
财政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




事业收入




其他收入




收入合计




拨出经费




事业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销售税金




结转自筹基建




支出合计




结余




对于事业单位事业结余,应检查“经营收入”、“经营支出”、“成本费用”、“销售税金”等科目,编制经营收支结余清查表:

项目原账面数自查调整数调整后账面数清查数
账务清理清查变动

1234=1+25=4+3
经营收入




收入合计




经营支出




成本费用




销售税金




支出合计




结余




(2)对于发现发生额或余额有异常的科目,应查明原因,属于账务处理错误的,应作会计技术性差错处理,调整原账面数;不属于账务处理错误的,作清查变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