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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公告(127人)

编辑:sx_wuzx

2015-09-30

宁夏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公告的详细信息就在下面的文章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赶快阅读下面的文章吧。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基层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根据中央政法委等11部门的统一部署,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2015年政法干警培养招录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录培养原则

(一)招录有序。招录工作在自治区组织、政法、编制、教育、财政、人社部门统一协调下进行。认真落实编制,研究制定招录计划,精心组织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录取,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管理、毕业后定向录用等相关工作。

(二)公开公正。招录工作依据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确保招录工作公平公正。

(三)统考择优。招录培养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择优录取。

(四)定向培养。报考即确定录用单位,学生毕业后一律到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满规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二、招录计划

本次基层政法机关计划招录招生127人,其中,法院系统12人,公安系统65人,监狱系统50人。本次招录分为三个培养层次,其中,专科50人,本科二学位71人,专升本6人。面向退役士兵招录30人,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退役士兵招录23人,面向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56人,面向在宁服务期满两年(同一服务项目)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三项目”人员)招录12人,面向大专以上学历的优秀青年招录6人。

具体招录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招生职位表》(附件一)。

三、办学层次、学制、培养模式

(一)专科教育

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二)本科教育

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定向到县(市)级以下法院的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单独取得资格政策。

四、招录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符合培养层次资格条件的职位:

1.宁夏户籍(截止8月24日前)或宁夏兵源的中国人民解放

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和大学生退役士兵;

2.宁夏户籍(截止8月24日前)或宁夏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

3.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

4.在宁夏服务期满两年并考核合格的 “三项目”人员(“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享受定向招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

5.宁夏户籍(截止8月24日前)大专以上学历的优秀青年。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2.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

3.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

4.年龄18至33周岁(1981年9月30日至1997年9月30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监狱系统职位以及定向“三项目”人员职位的,年龄须在28周岁以下。其中,报考定向退役士兵职位的,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报考定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年龄须在27周岁以下;报考面向优秀青年职位的,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下;

5.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含职业高中、中专);

6.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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