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公务员频道 > 政法干警 > 考试公告

安徽省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公告(410人)

编辑:

2015-08-2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录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其中:报考专科、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职位的,按1:1的比例确定;报考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职位的,按2:1的比例确定。

体检、考察工作由省司法厅、各市及省直管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会招录机关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

考察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要求组织实施。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七)公示和录取

体检和考察后,专科、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职位,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等额确定拟录取人选,按有关规定公示7天。公示后,将拟录取人员名单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培养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按2:1比例确定拟复试人选,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经培养院校复试后确定拟录取人选。拟录取人选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示7天。公示后,将拟录取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培养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复试后无合格人员的,取消该招录职位。

以上职位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录取工作于201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录取人员于2016年2月底前入学。

四、培养、管理和毕业录用

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的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迁入录取学校,在校期间按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免收学费,并按照财政部财行〔2008〕45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补助费。

对于合格毕业学生,由所在院校定向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同时,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在校期间放弃学业的学生或者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违约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层次的需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方可交流。

五、监督检查

坚持公开考录,保障考生和社会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次招录的有关政策和相关信息,将陆续登载于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www.ah.hrss.gov.cn)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浏览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省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0551-62663221、62609436(招录政策咨询);

省教育厅:0551-63609521(教育考试咨询);

省人事考试院:0551-63457903(考务技术咨询);

省监察厅派驻省人社厅监察室:0551-62663184(监督举报);

省法院:0551-65599714;

省检察院:0551-63696032;

省公安厅:0551-62801299;

省司法厅:0551-62215029。

具体职位按《职位表》上备注栏所留电话进行咨询。

点击下载:

2015年安徽省政法干警招录职位表.xls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公务员局

2015年8月20日

精品学习网为您分享的安徽省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公告就到这里了,如需更多相关文章,请多多关注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更多精品知识等着您!

标签:考试公告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