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台州市路桥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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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1

七、技能测试和面试

技能测试和面试在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待定,请及时关注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各职位的技能测试和面试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详见附件。

(一)技能测试

部分增设技能测试的职位,其技能测试内容和方案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制定细则,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在笔试前予以公布。资格复审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入围技能测试的人员放弃技能测试资格的,相应职位不再递补。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考务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应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八、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技能测试和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具体计算规则详见附件。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各个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总成绩仍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仍相同,另行组织该职位排位最后的总成绩相同者参加结构化面试,此次成绩最高者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九、体检、考察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不再替补。

十、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lqrs.luqiao.gov.cn/yggc)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如属于不宜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替补。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替补。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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