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浙江舟山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7-04-20

为加快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才需求,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和省里统一安排,舟山市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17年上半年浙江舟山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舟山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srls.gov.cn)。

(二)舟山人事考试网(www.zsrsks.gov.cn)。

其中,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作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查、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年龄、学历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附件1);

(二)要求舟山户籍的以2017年4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须出具同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格式详见附件2);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除舟山市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岗位);属于《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第十条、十一条规定不宜录用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舟山市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八)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17年4月17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5月2日9:00-5月8日16:00。

网址:www.zsrsks.gov.cn(舟山市人事考试网)。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5月2日-5月9日。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7年5月2日9:00-5月10日24: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6月7日-6月9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可上网(www.zsrsk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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