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波鄞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一批招聘公告

编辑:

2017-02-06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闭卷,百分制。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7年2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2月1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2B铅笔、水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以登陆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byzrs.gov.cn)人事招考通告中的“事业人员招考”(下同)栏或鄞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www.yzws.gov.cn)查询。同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其中招聘指标3名及以上的按指标数的2倍)确定进入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实施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向鄞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该职位面试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签约,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加试成绩高者进入签约。

入围体检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放弃签订的,空缺指标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同时解除就业协议,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卫计局组织实施,具体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区卫计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同时解除就业协议。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

在主管部门报送区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前(以发文日期为准)各环节,若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区人力社保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报到及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见习期(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见习期(试用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基层医疗单位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年限)。

三、有关说明和注意事项

1.户籍以报名第一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2.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时间统一计算到2017年1月31日。

3.鄞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4.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历届生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研究生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职位要求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7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其他职位的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鄞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87418607、87731039;监督电话:87525252。

2017年宁波鄞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一批招聘就为考生朋友们提供到此,考生朋友们还可一键进入浙江公务员栏目查看更多~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