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7年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第一批编外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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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3

(二)考试(包括笔试、测试和面试)

1.应聘临床医学(从事心血管内科)、医学影像、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眼科技术、护理职位的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1)笔试:笔试科目为相应职位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人事科通知为准。(2)面试:先按照招聘职位根据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再按以下比例确定排名在前的应聘者为面试对象:招聘职位需求人数为1人的按职位指标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需求人数为2人及以上6人以下的按职位指标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需求人数为6人及以上的按职位指标以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应聘挂号收款职位的人员参加打字测试和面试。(1)打字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人事科通知为准。(2)面试:先按照招聘职位根据折算后的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再按职位指标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人数的,应聘者经资格初审后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口头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知识面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笔试(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一职位应聘者考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仍不能区分排名的,则另行增加测试内容,测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下同)按招聘职位指标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宁波市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

(五)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资关系等相关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由于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本简章由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62121790监督电话:0574-6212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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