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7年5月济宁市兖州区就业劳动开发中心招聘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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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为保证进入面试人员基本素质,根据笔试情况设定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应聘人员的平均分作为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列入体检和考察范围。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程序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潍坊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潍坊高新区劳动人事局网站(www.gxrsj.cn)发布。

本简章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67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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