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2017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7-05-04

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是实行中国地震局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领导为主的事业单位。由9个管理机构5个二级单位和23个专业地震台构成,担负着内蒙古自治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防御、应急救援等工作任务。

根据中国地震局《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中震发人[2006]18号)精神,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我局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制定2017年我局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现公布如下:

因行业特点,我局地震台站多处于条件艰苦地区,如被招聘需长期在艰苦地震台站工作,并签订为期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招聘部门、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具体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2017事业单位招聘如下:

(一)地震台站工作地点:

预测研究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工作;

监测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工作;

应急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工作;

海拉尔地震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西北郊;

锡林浩特地震台: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区;

宝昌地震台: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宝昌镇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内蒙古、河北、山西、黑龙江、吉林、辽宁户籍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3.不具有内蒙古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应聘:

(1)内蒙古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

(2)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

以上条件中,应聘者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三)应聘以上岗位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8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我单位《招聘岗位表》)。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中专、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全日制中专、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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