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公证处派遣制工作人员2017招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7-05-04

天津市泰达公证处是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坐落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业务范围为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公证业务及相关法律事务。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公证辅助人员。此次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泰达公证处从事辅助性工作。具体天津泰达公证处派遣制工作人员2017招聘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二)根据招聘工作要求,统一组织笔试、面试,进入面试人数按照1:3比例,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本次计划招聘公证助理岗6人,配合公证员出席公证现场及从事其他公证辅助工作。

2.全日制大学法学专业、计算机专业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因本岗位需要经常出席现场开展工作比较适合男性。

3.政治素质好,执行力强,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在同等条件下,硕士研究生优先录用。

4.法律专业能力、文书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

5.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所填报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诚信记录。

7.遵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招用人员工作地点在天津开发区,录用人员需服从统一安排。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录工作中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在泰达人才网(www.tedahr.com)通过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5月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相关事项:

(1)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不得修改。重复报名自动失去报名资格,不得参加考试。

(2)应聘人员应按招聘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承诺报名表相关内容真实、有效。

(3)报名后,将根据岗位条件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未通过,应聘人员将不得重新报考。

(4)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5,方可开考。未达到1:5比例的,相应取消或调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初审

泰达公证处根据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于5月15日起在泰达公证网(www.tedanota.gov.cn)查询参加笔试名单及笔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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