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7年景德镇市开展百千万人才工程选拔通知

编辑:sx_wangha

2017-04-17

各县(市、区)、市高新区、市陶瓷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景部、省属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149号)和《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就17年景德镇市开展百千万人才工程选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重点、名额和对象

选拔“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省级推荐人选全市名额共5名(含国家级人选)。选拔“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名额根据申报、推荐情况确定。围绕省、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面向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注重向从事前沿科技研究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向支撑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创新创业人才倾斜,向基层一线急需紧缺人才倾斜。人选从各县(市、区)、高新区、陶瓷园区,市直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人选中推荐评审产生(部、省属企事业单位可推荐“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

“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推荐人选,原则上从“百千万人才工程”市级人选中遴选产生。“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推荐人选,原则上从“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中遴选产生。

二、选拔条件

(一)“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市级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较好地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国际国内科技发展态势,进行前瞻性、创造性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潜心科学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从事理论实践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一定推动作用;

4.具有承担科学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重大工程项目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5.拥有关键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专业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事业单位担任副厅级以上职务人员原则上不作为“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市级人选推荐人选。

(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5.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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