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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4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和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3.笔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星期六),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4.领取准考证:2017年5月9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代领人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及考生身份证或复印件)到灌南县人才流动管理办公室(灌南县集中办公区8号楼740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主动弃考,后果自负。联系电话:0518-83968833。
(三)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nhrss.gov.cn/)或灌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guannan.gov.cn/)公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在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nhrss.gov.cn/)或灌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guannan.gov.cn/)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
(六)成绩公布时间及公布方式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公布网址: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nhrss.gov.cn/)或灌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guannan.gov.cn/)。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同分,按笔试成绩排序,仍然同分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nhrss.gov.cn/)或灌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http://www.guann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接受社会监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监督电话:0518-83968833,0518-83968215。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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