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7年海门市公证处招聘助理公告

编辑:

2017-02-27

(二)资格审核

海门市司法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海门市司法局通知),请携带报名时的所有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于3月8日8:30-11:00,14:00-17:00到海门市司法局政工科(江苏省海门市政法路99号政法大楼1313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料原件当场返还。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准考证。

(三)适岗评价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主要从学习工作经历、工作成果、奖惩情况等方面考察报名人员适岗匹配度,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四)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笔试不提供考试大纲,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公证法律知识及以民商法为重点的法律基础知识。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海门市司法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参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五)面试

在适岗评价和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适岗评价、笔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六)总成绩

按适岗评价占25%、笔试成绩占25%和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七)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八)考察

海门市司法局组织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九)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海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十)聘用

公示期满,对体检和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试用期两个月。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其劳动关系挂靠在劳务派遣机构。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标准和发放办法、社会保险待遇等,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海门市纪委派驻司法局纪检组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四、本公告由江苏省海门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2212510,0513-82107867。

监督电话:0513-68903925。

2017年海门市公证处招聘助理就为朋友们编辑整理到此,考生朋友们还可一键进入事业单位栏目查看更多信息~

标签:公告简章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