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2016年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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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4

因工作需要,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2016年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方案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应聘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方案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2011年10月以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1年10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2016年9月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在校学生;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18-19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地点:南澳街道人民路2号文体中心组织部407室。

(二)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要求应聘者出具以下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1、《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下载后填写,一式两份,附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已育或已孕人员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和乡(镇)、街道计生办盖章);

5、《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业单位拟聘编外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对其他未育、未孕人员,采用个人申报承诺制度,承诺本人计生信息真实可靠,如不符合,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派出所开具);

7、职位需要的证明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得委托他人代报。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南澳党工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初审和复审工作。学历、学位验证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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