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山东淄博周村区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编辑:sx_mapj

201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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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页2、体检

为落实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会议要求,加强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建立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敬业精神强的人民调解队伍,提高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现2016年山东淄博周村区司法局招聘2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如下:

一、聘用对象和条件

1、组织纪律性与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为人公道正派,品行端正;

2、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和法律、政策知识水平;

3、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善于沟通协调,语言表达能力强,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4、年龄65岁以下(1950年9月28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适应调解工作需要;

5、能较熟练的操作使用微机;

6、具有我区常住户籍。

二、招聘计划及职责要求

(一)招聘计划: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0名,每个镇(街道)各2名,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2名,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2名。

(二)岗位职责:

1、预防纠纷发生,将纠纷化解在基层,防止矛盾激化;

2、开展法制宣传,引导教育群众民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

3、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收集和掌握各类纠纷信息和动态,对不稳定因素及时进行疏导。对疑难重大纠纷信息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4、做好纠纷的受理登记、调查笔录(取证)、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制作、规范和审定人民调解协议书、检查和督促生效协议书的履行、回访和归档、统计上报等工作。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6年9月28日—2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

报名方法: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相关调解工作证明材料如律师证等(没有的不提供),下载并如实填写《周村区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报名表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和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到各自居住地司法所报名,资格审查。报考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持以上材料到周村区调解中心(区政务中心432室)报名,资格审查。根据初审情况,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案例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调解能力等。

2、面试总成绩计算。面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排名。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4、面试地点、具体时间由所在镇(街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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