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西藏公务员考试报考机会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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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8

2013年公告在去年基础上有所增加。公告规定:通过函授、半脱产、网络教育、电大、夜大等非全日制形式学习的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考录。同时,将注意事项中“实现就业”改为“实现固定就业”扩大了招生范围。

公告删去了2012年报名注意事项中的“报考人员须认真仔细地选择报考职位和考试地点,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将无法更改相关信息”一条。尽管如此,中公教育仍提醒各位考生报名时仍要仔细选择,避免职位、地点错误。

(三)资格审查部门变化

2012年公告规定:资格审查由区公务员局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审查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2013年改为:由区考录办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审查部门的改变,会使审核更加严格,考生填报个人信息与相关岗位时一定要小心注意,不要出现错误。

三、新增要求

(一)西藏地区加分及照顾政策中添加要求: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4月20日前将本人获奖相关材料提交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由区教育厅对考生提交的获奖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人员名单报区考录办。区考录办在资格复审时对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的获奖证书原件进行审查。

(二)增加体能测评要求:报考基层公安部门人民警察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还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添加:考生须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人性化改革

(一)准考证、政审表和准考证下载时如遇问题,在2012年咨询电话0891—6845882的基础上添加了:6845883、6845872,方便考生咨询问题。

(二)录用派遣办理改变:2012年公告规定复审合格者,其中报考党群部门的由区党委组织部负责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报考政府部门的由区公务员局负责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

为方便考生办理手续,2013年西藏地区公告人性化地规定: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区考录办负责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减轻了考生负担。

友情提醒

报名时间: 2013年3月22日—26日。

报名网站: http://www.xz.hrss.gov.cn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3年4月10日—12日

笔试时间: 2013年4月13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2:00—4:30 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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