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考录基层公安民察报名指南

编辑:

2012-12-27

(1)高校毕业生的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区公开考录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

(2)已退役士兵和治安辅(协)警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委托考生报名所在地(市)公安处(局)负责具体实施,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由区公开考录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

(3)已退役士兵和治安辅(协)警员的报名信息由各地(市)公安处(局)按要求汇总成册报区公安厅政治部审核后,于2013年1月4日前将报名人员名册(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区公务员局职位管理与考试录用处。

5、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高校毕业生于2013年1月10日—11日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已退役士兵和治安辅(协)警员的准考证由各地(市)公安处(局)统一制作,考生于2013年1月10日—11日在各地(市)公安处(局)政治处(部)领取。

6、报名注意事项

(1)此次公开考录实行定向报考。

(2)报考人员须认真仔细地选择报考职位和考试地点,经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将无法更改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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