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新疆双语特岗教师(空岗)招考1000人简章

编辑:sx_wangha

2012-11-20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12新疆双语特岗教师(空岗)招考1000人简章”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双语教学,根据财政部《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双语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批复》(财教〔2010〕511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2号),及自治区《关于为自治区县以上各类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农技部门招录大中专毕业生并下派到乡镇(场)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党组〔2006〕36号)、《关于为自治区县以上各类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农技部门招录大中专毕业生并下派到乡镇(场)工作的补充意见》(新党组〔2008〕14号)、《转发自治区统筹管理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08号)有关要求,结合2012年上半年自治区双语特岗教师招聘空岗情况,由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实施,从2012年上半年阿克苏地区、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双语特岗教师招聘空岗中拿出1000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成人高校普通计划毕业生)。

2.新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3.在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服务期一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

4.在疆“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和具有大学生实习支教经历人员。

5.留疆战士配偶。

6.未入编“双语”临时编制教师。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为专业技术人员的人员。

2.近3年来,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品行良好,志愿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

2.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背景。

5.招聘岗位学历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历(指通过全国普通高考入学,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取得的本、专科学历,含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历、“3+2”高职师范类专业学历);

(2)四类县(市)艰苦边远乡镇及以下和五、六类县(市)招聘岗位,允许新疆生源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专科毕业生(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只限汉语言文学、维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义务教育和教育学专业)报考,其中: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所有小学、教学点和其他六类县(市)艰苦边远的村级小学、教学点允许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只限汉语言文学、维语言文学、英语、小学教育和义务教育专业)报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具体要求见《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语特岗教师(岗位)招聘岗位表》。

6.招聘岗位资格要求

(1)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报考双语教学岗位和少数民族“汉语”学科岗位的,还须具备下述(2)规定条件。

(2)对未具备招聘岗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双语教学岗位的HSK等级必须达到5级水平或MHK相应水平;报考少数民族“汉语”学科岗位, HSK等级必须达到6级水平或MHK相应水平(对于汉语系考生及没有HSK或MHK等级证书的民考汉考生,需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证书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MHK相应标准为:汉语课教师为三级甲等及以上、非汉语课教师为三级乙等及以上。

(3)报考族别条件为汉族的招聘岗位,允许母语为国家通用语言(汉语)的少数民族考生和民考汉考生报考。

7.未入编“双语”临时编制教师可不受上述2、5、6项条件限制。

三、招聘岗位

从2012年上半年阿克苏地区、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双语特岗教师招聘空岗中拿出1000个岗位,用于此次双语特岗教师招聘。招聘岗位均设在乡(镇)及以下小学,重点是艰苦边远村级小学和教学点。

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语特岗教师招聘简章、考试说明、文件通知及相关资料,均在新疆教育信息网“教师招聘”栏目上发布。《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语特岗教师(岗位)招聘岗位表》通过新疆教育信息网、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公布,网址:http://www.xjedu.gov.cn,http://www.xjrs.gov.cn。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2012年11月16日10︰00-22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不休息)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通过新疆教育信息网报名,并自行下载、打印《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语特岗教师(岗位)招聘报名表》。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不得多报,多报无效。报名截止前,岗位报名信息进行定期公布,允许考生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对报考岗位进行动态调整。

(二)资格审查及现场信息采集(2012年11月25日-11月29日)

资格审查和现场信息采集工作一并进行,先资格审查,后现场信息采集。考生须到报考岗位所在地(州)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信息采集,具体地点、联系电话请登录新疆教育信息网查询。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教师的地(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持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原件、下载打印的《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语特岗教师(岗位)招聘报名表》,教师资格证书或符合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相关证明;少数民族考生人员须携带HSK或MHK等级证书,汉语系考生及无HSK或MHK等级证书的民考汉考生须携带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毕业院校出具的在校民考汉学习证明,到报考岗位所在地(州)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报考资格,结果须现场告知考生。

2.现场信息采集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电子照相等信息

采集、领取准考证等有关工作。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及现场信息采集后,请及时在规定时间内用准考证号码(12位)登录新疆教育信息网查询并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若确无条件上网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的考生,也可在规定上网打印时间范围内,到报考岗位所在地(州)教育局申请领取。

上网打印考试座位通知单时间:2012年12月7日10︰00-11日18︰00

(三)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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