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生须知

编辑:sx_yanghx

2012-10-24

【编者按】一年一度的国考公务员考试报名又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为了使大家都能考出满意的成绩,精品学习网的编辑在这里为您整理了2012年新疆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生须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各位考生:

为让大家顺利参加和完成喀什地区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试,现将各阶段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告知你们,请认真阅读,按要求准时参加考试。

一、考试工作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表、考察政审表等相关表格资料可登陆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ksrsrc.gov.cn)下载。

2、资格复审、面试、加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结果和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不再通知各考生本人,请注意查询。超过规定时间,未能参加各阶段工作的,按考生自动弃权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负。

3、保持电话畅通,请勿关机、停机、更换电话号码。

二、考试各阶段要求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10月22日—24日(每天北京时间<下同>10:00—18:30)。

2、资格复审地点:喀什财贸学校(乘9、18路公交车财校站下车)。

3、携带相关证件:

面试入闱人员须如实填写《2012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4张二寸同底免冠近照和40元面试费。其中:

(1)免试《汉语基础知识》的人员,须提供国家颁发的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考试HSK6级及以上或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2)报考法官、检察官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4)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和“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5)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或选调生的配偶须提供县(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选派公务员或选调生身份证明和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7)驻疆部队(含武警、公安现役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本人身份证以及现役军人所在师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或军务(警务)部门开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役军人的子女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师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或军务(警务)部门开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现役军人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8)援疆干部配偶或子女须提供援疆干部证明及结婚证或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9)新疆户籍人员配偶或子女须提供配偶或父母新疆户籍证明、结婚证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

(10)报考面向工人职位的人员除提供学历证书等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之外,还须提供企业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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