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编辑:

2017-04-21

(三)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1.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截止时间4月30日18:00,本次笔试1科,考务费为每人50元(依据陕价费调发[2001]89号)。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应聘人员,可于4月30日12:00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南二环西段路北123号富秦大厦四楼)申请减免考务费。

2.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缴费确认)与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对于急需专业,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能低于2: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削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由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退还考务费。

3.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可于5月10日9:00开始登陆西安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及报名信息表(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准考证、报名信息表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备份并妥善保存。

(四)笔试

1.笔试1科。综合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其余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分幼儿园、小学、中学学段),卫生类岗位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大纲详见附件。

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2.笔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星期六)0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在西安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西安市人社局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并公布。

(五)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之上的人员,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要求的进入面试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不足规定比例的,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按岗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西安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告。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持岗位所需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社区工作者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人事、团委等)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毕业证为准。毕业证未注明的,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工作经验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在校实习期经历不纳入工作经验年限计算范围。

3.人员递补。在规定时限内,对于招聘计划数少于10名的岗位,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

招聘计划数多于10名(含10名)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多于招聘计划数2倍时,不予递补。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2倍时,按照招聘计划数2倍确定递补差额,递补一次。

面试名单公告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