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编辑:sx_wangha

2017-04-2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14]170号)等文件规定,西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74名。现将17年陕西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4.年龄为18-35周岁之间(1981年4月24日-1998年4月24日期间出生),岗位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5.研究生学历应聘教师岗位,专业不限,但应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岗位对于研究生专业有具体需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生。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xahrss.gov.cn)、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报名网址: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

2.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9:00—4月28日18:00(4月28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初审。由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审核人员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面试、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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