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6达州选调生考试体检结果和复检事宜的通知

编辑:

2016-05-19

六、注意事项

(一)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参加复(补)检的考生当天早上需空腹。

(三)参加复(补)检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

(四)未在2016年5月23日早上7:30前赶到复(补)检集中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录资格。

(五)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参加复检。已携带的,须按要求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考生未按规定交出所有通讯工具的,在复(补)检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考录资格。

联系电话: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0818-2392912。

特此通知

附:2016年达州市选调生体检结果xlsx

体检注意事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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