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准考证打印时间

编辑:sunw

2012-11-28

【编者按】精品学习网公务员频道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12年四川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准考证打印时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师范大学网站(www.sicnu.edu.cn),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6日8∶00至12月8日17∶00止

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于12月12日8∶00至12月14日24∶00登录四川师范大学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猛击进入 》》》2012年四川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准考证打印网站:四川师范大学网站(www.sicnu.edu.cn)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其中,统计学专业教师岗位(岗位编码:A05)系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按照川人办发〔2009〕457号文件规定,在本次公招中,开考比例为2:1。

(一)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总成绩计算

专业教师岗位面试成绩=专业试讲成绩×60%+专业答辩成绩×40%

实验教师岗位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专业答辩成绩×40%

辅导员岗位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图书专业技术岗位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 面试总成绩×6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为一科。专业教师岗位、实验教师岗位、图书专业技术岗位笔试为专业知识考试;辅导员岗位笔试为综合知识考试。笔试内容主要为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或岗位职业基本要求。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专业教师岗位、实验教师岗位、图书专业技术岗位指定参考教材,笔试范围详见参考教材(参见附件2)。辅导员岗位不指定参考教材,笔试范围包括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素质教育、学风、就业、学生日常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学生工作理论与实践以及重大时事政治等方面。

3、笔试时间地点。定于2012年12月15日在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静安路5号)第七教学楼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因考试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2年12月17日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四川师范大学网站公布,同时在我校张贴纸质成绩,报考者请自行登录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或到我校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2年12月18日12︰00前登录学校网站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2年12月18日16︰00在该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2年12月14日16∶00前将以下材料交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A区202A,联系电话028-84768068),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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