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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宜黄拆迁事件

来源:考试吧 编辑:qinh

2010-09-20

2010年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宜黄拆迁事件

【导读】2010年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宜黄拆迁事件

【社会问题的背景】

(1)2010年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在拆迁期间发生一起烧伤事件,拆迁户三人被烧成重伤,疑为自焚,目前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事件发生在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东门郊外农科所23号。这是一栋三层的小楼,住着钟如奎一家,共三套房产证,拥有人分别是钟如田,钟如奎,钟如满三兄弟。

宜黄县房管局局长李小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钟如田一家二十多年前购买了现在居住的地块,建了一幢三层楼的住宅,宜黄县政府相关部门为其颁发了土地证和房产证。

2007年宜黄县政府兴建河东新区客运站,项目得到了上级部门的批准,于2007年开始对涉及该项目的居民住宅进行拆迁,由宜黄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拆迁工作。

报道显示,一直到2009年年底,该公司拆迁范围内的大部分居民住宅才得以拆除,而钟如田家的三层楼房则成为了最后拆迁的对象。协调多次,双方无法就安置和拆迁条件达成一致。

(2)宜黄县房管局局长李小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宜黄县根据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对钟如田家提出了三个安置条件。

第一:在钟如田现在所居住的位置向郊区前进五十米,建造一栋七层楼的安置房,按照钟如田家现有的面积,提供三套住房给予钟家,平均每套一百三十平方米左右,总面积与现有住房面积持平。

第二:在离钟家现有住址的下方1000米处,现较偏僻地段,按照钟家现有的十三口人的总数,提供300平方米左右的集体用地,可以建筑三层楼的房屋。

第三:为钟家十三口人提供十年左右的低保。

但这些条件遭到了钟如田的拒绝。鉴于现实情况,为了让拆迁工作能顺利进行,宜黄县政府给宜黄县供电公司下了政府抄告单,要求供电公司不准给钟如田一家开户供电,准备强制拆迁。

(3)从2010年4月18日起,这栋房子就被停止供电,他们一家的工作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几兄妹都是打零工维持生活。

钟如翠说,9月10日上午9点多,警察、城管大概40多人来到他们家,说有人举报钟家有汽油,要进屋检查汽油。当时钟家在家的人有:钟如翠和妹妹钟如琴(31岁未婚),母亲罗志凤(59岁),父亲的结义兄弟叶忠诚(他们管他叫大伯,79岁)。

钟如翠在门外与警察城管吵了起来,其他家人就把门给锁上了。几分钟后,警察把门打开,冲了进去。钟如翠也跟着一起往楼上跑,试图阻止他们。但她被人拖回一楼。

根据记者得到的现场照片拍摄显示的数据来看,罗志凤和叶忠诚上了楼顶,约一分钟后两人身上就着了火。钟如翠说,当时她被摁在地上,也不知道火是怎么着的。从其他照片数据看,两分钟后,二楼的钟如琴像个火球一样从楼上跳了下来。

钟如琴跳楼后,钟如翠和闻讯赶回来的哥哥钟如奎一起用沙子将钟如琴身上的火扑灭。钟如翠听到其母亲罗志凤在屋顶上叫着“女儿啊,救我!”

根据照片时间,起火后6分钟,钟如奎跑上房顶,将罗志凤和叶忠诚两人救了下来。起火后14分钟,罗志凤和叶忠诚被救下楼,送到了救护车上。

三名伤员首先被送到宜黄县医院抢救,下午1时许转至抚州医院,最后于当天下午4时许才送到了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烧伤中心,目前在ICU进行治疗,目前重伤仍未脱离危险。

(4)2010年9月17日晚,江西抚州市委对宜黄县“9-10”拆迁事件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对“9-10”拆迁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市委决定分别对其两人立案调查,并免去其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职务;该县多名局级官员同时受处分。2010年9月10日上午,江西宜黄县凤冈镇发生一起因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三人被烧成重伤。事件发生后,三人被送到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抢救。18日凌晨1时左右,伤者叶忠诚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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