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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内蒙古三支一扶招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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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5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主要到苏木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牧)、水利、支医和扶贫工作。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应按照规定期限(服务期为2年,时间从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完成服务工作,服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服务单位的管理。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离开服务岗位。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颁发由人社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五、服务期间生活待遇    (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为其足额发放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和每人每年1200元交通补贴,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从2016年起,中央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补贴。

(二)各地和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其他福利待遇。

(三)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协调服务单位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提供与本单位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和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

六、招募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5月30日9:00— 6月5日18:00,应往届毕业生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impta.com )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信息不完整(未上传照片)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考试。

6月20日— 24日,考生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准考证。考生免交报名费和考试费。

具备相应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只能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其中一项计划,不得兼报。

(二)考试科目、时间及考点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内容为申论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中申论50分,基本素质测试100分。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同一试卷中必须使用同一种文字作答。

考试时间:2016年6月25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全区分设12个考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行署或地方政府所在地。

7月6日后,考生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impta.com )查询考试成绩。

(三)确定入选人员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招募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当地入选人员。其中,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录取比例要占本盟市计划30%以上;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录取比例要占本盟市计划15%以上(大学期间蒙古语授课)。

7月15日以后,考生可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查询录取结果。

7月15日—7月20日,“三支一扶”入选人员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入选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根据公布的入选人员名单组织签署《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并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学历条件和贫困家庭毕业生条件),各高校将本校签署人员名单分别报送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入选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到志愿服务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登记表》,并由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包括学历条件和贫困家庭毕业生条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签署的《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进行核准备案,并加盖印章。《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报送截止时间为 7月20日。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1式3份,1份交学校留存,2份交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1份存入本人档案、1份留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未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的视为放弃入选资格。高校毕业生签署《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后,除身体健康原因、不可抗力等重大事由,不得擅自放弃入选资格。确因上述原因申请放弃入选资格的,须经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同意。

7月底—8月上旬,自治区 “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对入选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和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方针政策,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支教、支农(支牧)、支医和扶贫工作基本知识等,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impta.com )通知。

8月中旬,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入选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健康状况要求见附件1),统一确定入选毕业生服务去向,8月31日前,派遣入选“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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