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院长公开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sx_wangha

201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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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配齐配强市人民医院领导班子,根据《霍林郭勒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霍政字【2011】30号)有关规定,经市委、政府研究,在通辽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市人民医院院长。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建立更加科学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创造有利于医疗系统干部队伍科学的、良好的成长和使用环境,着力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通过院长竞聘上岗,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招聘原则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二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三是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职位

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院长一名。若卫生系统相应职位出现空缺,经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委同意,按干部管理任用程序,在参加竞聘人员中择优聘(任)用。其他岗位空缺按《霍林郭勒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方案》(霍政字【2011】30号)执行。

四、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

五、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2. 熟悉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医院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管理能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在工作岗位上开拓进取,做出实绩;

4.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团结同志,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5.具备《干部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任职资格

1.具有医学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执业医师及相应执业资格;

3.参加竞聘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霍林郭勒市外的竞聘人员必须在三级以上医院现任科室主任及以上职务,或二级甲等医院现任副院长及以上职务;霍市符合条件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卫生局二级单位班子成员(二级单位班子成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竞聘)。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公开竞聘:(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年限的。

六、招聘程序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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