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内蒙古库伦旗事业单位考录44人 8月10日报名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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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30

(七)组织体检。由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等额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政审。进入政审的考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实习单位或所在苏木镇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考生因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经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满为止。

(九)确定拟录用人选。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政审情况及岗位特点,依据专业与岗位相匹配的原则,参考考生报考意愿,经过充分讨论、酝酿后,统筹考虑进行录用和分配。

(十)公示和录用。对确定的拟录用人选在库伦旗政府网、党建网及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六、有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或考核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体检通知单》的,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录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设监督举报电话0475-4777559。

七、录用后的管理及相关待遇

(一)人事管理。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的,正式录用;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且保证在用人单位至少工作三年(含试用期一年)。

(二)工资待遇。被录用的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

八、纪律监督

(一)公开考录每个阶段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社会、舆论的监督。

(二)参加公开考录的人员,在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参选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参与公开考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如发现违反公开考录工作规定或组织人事纪律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其它事宜

(一)查询网址:

通辽党建网(www.nmgdj.gov.cn/tl)

通辽政府网(www.tongliao.gov.cn)

库伦旗政府网(www.kulun.gov.cn)

库伦旗党建网(www.klqdj.com)

(二)报名地点:库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侧大厅。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于宗莉 18648283020

萨日娜  15134743199

联系电话:0475-4777559

本方案由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和其他具体工作实施细则以及考录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附件:库伦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doc


附件:库伦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xls


附件:报名表、花名册.xls


附件:库伦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doc

 

库伦旗公开考录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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