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急救中心2012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编辑:sx_yanghx

2012-11-12

【编者按】一年一度的国考公务员考试报名又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为了使大家都能考出满意的成绩,精品学习网的编辑在这里为您整理了沈阳急救中心2012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按照《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要求,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拟为沈阳急救中心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沈阳急救中心隶属于沈阳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急救医生岗位24人,护士急救岗位24人,共计48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藉,热爱报考单位事业;

(三)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聘用单位规定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招聘急救医生24人,年龄在18-35周岁(1995年11月6日至1976年11月6日期间出生),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临床医学专业,要求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急诊医学)。

招聘急救护士24人,年龄18-28周岁(1995年11月6日至1983年11月6日出生),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具备护士执业资格。

四、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yhrss.gov.cn)。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2日8时--11月15日23时。考生在此期间,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考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待用人单位对照片等相关信息初审合格,报考人员再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用。信息输入后,24小时之内初审完毕,初审时间截止到2012年11月16日12时,缴费时间可顺延至2012年11月16日18时。面试前还将由市卫生局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以复审为准。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成功后,不允许再更改,网上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为缓解网站访问压力,请考生上网报名尽量避开高峰时段,以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效率。

考生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自负。

2.缴费。考生在网上利用中国农业银行网上支付系统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50元人民币。

3.凡弄虚作假或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4.凡参加今年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正待录取阶段者,不得报考。报考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面试结束后确定参加体检前应向用人单位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5.各类全日制在校生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2年11月22日8时-11月24日23时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的考试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或拨打报考技术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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