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吉林公考申论冲刺题:小官巨腐

编辑:sx_xiexh

201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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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定资料

1.“小官巨腐”一词最早出现在2014年7月9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向B市领导班子反馈巡视情况时除了提到B市各层级干部都存在腐 败现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形势依然严峻等意见外,还提到乡村干部腐 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

即使对纪检监察系统的人而言,“小官巨腐”都是一个新概念。“在中央巡视组点名之前,确实没听过这种提法。” B市监察系统一名工作人员说。然而,陌生并不妨碍它迅速被主流舆论聚焦。

10月30日,中央巡视组第二轮进驻单位之一的H省同样被点名“‘小官巨腐’问题严重”。“1.2亿元现金,37公斤黄金,68套房产手续。”尽管一些细节尚待厘清,但Q市B区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某,用这组新数据,再次提高了看似低级别官员的“身价”。

截至11月4日,中央巡视组完成今年第二轮的巡视反馈,“小官巨腐”作为清单中的“新词”已是备受关注。与1.2亿元现金能铺满多少个球场的戏谑相比,更值得关注的是其背后的基层腐 败问题。

2.当前,村官腐 败已经出现了传统的吃喝赌博与截留挪用贪污集体资金、支农惠农资金和征地拆迁补偿款“并驾齐驱”的现象。

调查显示,村官腐 败有两个“80%以上”现象,即****的主体80%以上为村支书或村主任,80%以上为截留挪用贪污,贪占的主要是土地承包费,征地占地补偿或赔偿款,国家下拨的扶贫、救济、救灾款和支农惠农款,还有工程建设款项。同时,个别村官表面上没有侵吞,而是以出借的名义,将集体资金大量出借给亲朋好友甚至自己,且长借不还,形成事实上的挪用贪占。

虚报开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吃喝玩乐,尤其是娱乐、休闲场所“潇洒”花费公款;另一种是村官个人或数人存心侵吞、贪污集体资金。无论是何种情况,他们都会不惜编造事由,采取虚列支出、重复列支等手段损公肥私。最惯常的手段是虚构公务接待和物品采购,或者重复列支接待次数和采购数量,将资金套出悄悄吞吃或堂皇瓜分。

失职渎职现象既发生在“老村官”身上,“新村官”也不乏其人。一般说,“老村官”由于年岁大,多凭经验工作,尤其是工程建设、创办企业和公司过程中,虽有所不懂,仍“拍脑袋作决策”,不免失职渎职。当然,也有“老村官”自恃在位时间长、威望高,倚老卖老,为所欲为,最终决策失误。“新村官”虽有学历,也有知识,但“致命伤”是没有经验、缺乏历练,往往遇事不济、临危而乱,或者自以为是,结果同样失职渎职。

当前,村官作案手段已从以往的“单一化”发展到“多样化”,即牟取私利并不仅仅一种手段,已是“多点开花”。有的涉及支农惠农资金、救济款、扶贫款等专项资金“高压”领域;有的挪用专项资金用于临时还贷或支付招待费、工程款;有的虚报冒领土地补偿款;有的在集体资产出租、出售和工程发包过程中暗箱操作;有的设账外账或小金库,任意挥霍或截留侵占私分;有的采取公款私存、转借他人等获取利息,或为亲友提供经济担保;还有的利用财务管理漏洞,坐收坐支,随意开支。

无论是挥霍还是截留侵占私分公款,如果制度健全、管理严格、监督严密,很难得逞,即便得逞也很容易被发现。于是,个别村官“开动脑筋”,腐 败由简单化、直接化,逐渐趋向隐蔽化。比如,为侵吞征地款,某地村官临时从外地找来中间商签订假合同将实际交易金额缩小,并人为增加交易环节,从而贪占或私分真假合同之间的差额。

从“单兵作战”到“协同作战”,是这些年村官腐 败的一个明显趋势,往往是在查处某一个两个村官过程中,发现其他干部也涉案,甚至是整个两委班子成员,即团伙化现象突出。特别是在账外账、小金库滥发福利补助和私分集体财产等方面,常常是“你有我有大家有”“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村官牟取私利的钱款,以前也许并不多,抱着“捞进袋里便是福”的心态,“雁过拔毛”有多少捞多少,或者“小步快走”“多捞多得”。如今,相当一些村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园区开发地方的集体经济已很雄厚,征地拆迁得到的补偿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巨大,某些村官便不满足于“小打小闹”,而是铤而走险地大贪钱、贪大钱,几十万、几百万、数千万地贪占。而且,个别腐 败村官并不“藏富”,而是堂而皇之地置办“家产”,购豪宅、买豪车,生活则花天酒地,“找小姐”、养情妇。

3.2014年9月22日,央视《新闻1+1》关注“小官巨腐”,以下是这期节目的台本节选。

主持人: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本期节目。我们曾经评选过最美村官,但是今天我想说说最贪的村官。听到这可能很多人就觉得纳闷了,最贪,一个乡村干部最贪能贪到哪去?是吗?来,我们看看这三个例子,2014年9月19日,B市纪委发布正在对56名乡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严厉查处,一个乡原党委书记受贿9000余万,还有村会计挪用1.19亿,还有一个是镇子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中心的原主任挪用公款2400万,怎么样?这数目可一点都不小吧?用“小官巨腐”来形容,估计不会遭反对。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小官巨腐”的局面呢?针对这个情况,接下来我们要连线一位嘉宾,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G,G秘书长,您好。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G:主持人好。

主持人:当您看到一个乡村的干部就可以去贪污,甚至挪用公款都在亿元左右的时候,我不知道您的第一感觉是什么样的?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G:我曾经看到有的文艺作品当中说,我们的村级干部是党和国家最低领导人,那虽然是一个戏称,他们官小,但是不等于他们手里的权力小,这样的村官他掌握着老百姓的一些息息相关的事权、财权,而且自由裁量度还比较大。近日,河南洛阳市新安县检察人员在搜查一个镇民政所所长家时,发现267本存折,里面是冒领侵占来的50余万元百姓“保命钱”。所长之所以能上下其手,症结正在于权力集中、缺乏监管,而类似现象在基层尤其是农村并不少见。

主持人: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的规模也在不断增加,但长期以来很多地方农村“三资”的管理不规范、不完善,渐成基层****频发区域。对此您怎么看?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G:这些年,绝大多数地方实行“村账乡(镇、街道)管”制度,有效地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但是,目前村级财务管理中还是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乡镇(街道)委托代管的财务人员只负责做账,很少审核、监督村里的收支,使一些不合理的开支入账报销,白条报账现象仍然存在。一些村还未建立健全财务收支审批和经办制度,甚至出现几年不做账、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现象。还有,有的村支书或村主任既是审批人,又是经费开支人,开支和报销十分随意。

同时,一些村并没有严格遵照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村务财务公开不正常。有的村官私心作怪,不想让村民了解村务财务,再加上上级有关部门对村务财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导致公开工作出现诸多问题:将村民不关心的那些无关痛痒的事项予以公开,而村民真正关心的诸如征地补偿、惠农资金、项目资金等不予公开。

主持人:小官但是有大利益,这其中难道没有监管吗?监管漏洞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G:由于农村尤其是偏远地区,特权思想还不同程度存在,往往出现“能人掌控”现象,村级组织权力集中在村支书、村主任等两委主要领导手中,导致独断专行,大小事务一人拍板。许多地方群众的民主权利没有得到切实保障,村民(代表)大会、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形同虚设。另外,纪检监察机构对某些村官也存在监督难题,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对非党员村官,除非触犯刑律,对其轻微的违纪行为,还没有现行的法规依据加以查办,导致惩戒的威慑力未能充分发挥。

主持人:“小官巨腐”除了管理和监督上缺失缺位的问题,您觉得还有其他方面的因素吗?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G:其他方面的因素的确还是有的。一些地方政府存在着片面强调农村经济发展的错误认识,对村官的教育活动不多。即使举办培训班,往往是业务学习多,政治学习、廉政教育少。个别地方甚至认为只要完成经济发展指标,其他“无关宏旨”,甚至认为村官吃点拿点无关紧要。同时,由于不重视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发现两委领导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时,往往考虑到现任的“能力强”以及“后继无人”等因素,捂着、盖着,不愿查处或不及时查处。

一名村干部在因贪污公款被查后,竟然理直气壮地反问:“我当村干部不就是为了捞两个吗、这怎么还违法了?”居然说得如此大言不惭。一些村官一旦权欲贪欲膨胀,便无视党纪国法,将村里的资金和财产当作自家储蓄和家庭财产。还有个别村官并非不晓党纪国法,而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贪污受贿、截留挪用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甚至“只有我知,别人不知”,不会被发现更不会被查处,结果胆子越来越大,最后越陷越深,不能自拔。

主持人:好,非常感谢G秘书长给我们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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