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珠山区2011年引进卫生专业人才的公告

编辑:

2012-08-29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复审人员:入闱加试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景德镇人才网公布。入闱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入闱资格。

2、需提供的审查材料清单: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已通过执业资格证考试尚未发证者,需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就业报到证等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相关学历证明。

3、要求有相应执业资格证(已通过执业资格证考试尚未发证者,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执业资格证原件,无法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资格条件与公告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入闱或聘用资格。

(四)体检、考核

体检工作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2005】1号的精神进行。考核工作由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五)聘用

体检结束后,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经区引进和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区政府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经区卫生局审核后,报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批,凭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下达的批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执业资格者,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否则予以解聘。聘用期间,其人事档案挂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资、晋职、晋级等待遇与在职人员同等对待。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聘考试考核合格人员。

拟引进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经区引进和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8-8521614

珠山区卫生局:0798-8524458

监督举报电话:

珠山区监察局:0798-8523996

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山区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十八日

2011年珠山区引进卫生专业人才职位表

单位名称  引进岗位
名  称 
引进
人数 
资 格 条 件  加试专业
科目情况 
备 注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周岁) 
性别  其他条件 
新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全科诊室(一)  3  临床医学或全科医学  全日制普通
高等院校本科(二本及以上) 
45岁
以下 
男性  1、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2、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于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人员 
如报名人数超过引进比例,则需参加临床专业笔试    
全科诊室(二)  2  临床医学或全科医学  全日制普通
高等院校本科(二本及以上) 
45岁
以下 
女性  1、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2、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于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人员 
如报名人数超过引进比例,则需参加临床专业笔试    
中医诊室  1  中医
专业 
全日制普通
高等院校本科(二本及以上) 
45岁
以下 
不限  1、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2、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于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人员 
如报名人数超过引进比例,则需参加中医学专业笔试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疾病控制  1  预防
医学 
全日制普通
高等院校本科(二本及以上) 
30岁
以下 
不限     如报名人数超过引进比例,则需参加预防医学专业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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