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7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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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06

四、考试办法

(一)资格复审。复审工作在考试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①身份证;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二)考试方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采用专业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当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足1:3时,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从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3确定人选;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分数分别按50%、50%折算,二者相加后的综合总分为考试成绩,其中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三)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及方案另行通知。

五、聘用

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人事处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人事代理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6332213、0519-86332210

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9-86332028

联系人: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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