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大学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

编辑:

2016-05-06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申请教师岗位的还必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二)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决定最终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和江苏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等。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核,并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相关政策咨询请联系江苏大学人事处

电 话:0511-88780061

Email:rsk@ujs.edu.cn

联系人:孙海涌、宋书琴、傅升日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1-88780012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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