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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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8

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1年4月18日~23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联系解决。

联系电话:0513-83558041

(五)报考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市级机关由招考单位负责;县(市)区级机关和乡镇机关(街道)由所属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由招考单位所属市级主管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考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初审单位根据《南通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和职位所设置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在招考人员提交信息表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提供从本市转出户籍的证明)。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 2:00~4:30《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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