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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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8

2011年全市各招录机关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考试报名全市均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根据《江苏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苏人社发〔2011〕58号)、《江苏省公安机关2011年招考录用人民警察简章》(苏人社发〔2011〕76号)规定,本次全市招录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人民警察报名工作,采取现场目测+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目测初审内容为体表、视力及相应的报名条件。通过现场目测初审的考生,再进行网络报名。未通过现场目测初审的考生,网络报名不予审核。现场目测时间为:2011年3月9日~16日09:00~16:00,目测地点、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3.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7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8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因报名信息不准确等情况影响考试公正性的,也将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核减招考计划,直到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由初审单位及时通知考生重新补报其他职位,补报名时间:2011年3月21日09:00~16:00。

4.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确认,于2011年4月25日~26日(每日09:30~16:00)到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四楼401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退还报名费。携带证件及资料为:

①报考人或代办人身份证;

②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或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③考生户口簿。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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