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淮安市公务员考试简章

编辑:lirj

2013-02-26

鉴于考生们对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十分关注,我们编辑小组在此为大家搜集整理了“2013淮安市公务员考试简章”一文,供大家参考!

2013淮安市公务员考试简章

 6、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考录人民警察简章(详见信息发布网站)规定的条件;

7、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有关具体问题详见《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和《2013年淮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释》。

(二)招考对象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2013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限本市生源。

其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报考人员限本市户籍。

2、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3、定向招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经我省各级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和基层一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4、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考对象为:各县(区)辖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2010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

三、招考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和缴费。本次招考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可选择省内考区参加笔试。报考人员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报考人民警察具体事项见考录人民警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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