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编辑:liuyh

2011-05-24

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中心、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隶属于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为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辖区内保障性住房、直管公房的建设管理、建设、销售、退出和上市交易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转租、转让行为,参与制定保障性住房中长期建设规划及相关政策制定等相关工作;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中心为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房屋安全鉴定法律法规,承担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在建工程影响安全鉴定,负责房屋装修拆改安全和房屋安全纠纷的鉴定等相关工作;市房屋产权管理中心为财政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依法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核发《房产相关权证》,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核发《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商品房预售许可登记受理,统计、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分析房地产市场行情,提供房地产政策咨询,依法实施全市房屋产籍档案管理,依法实施全市房屋面积测定审核等相关工作。

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根据连云港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连人〔2008〕50号)文件的规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二、报名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1年5月26日 -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在连云港市人才市场(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22号)报名。

2011年5月28-5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在连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809房间—政治处(新浦区海昌北路28号)报名。

3.联系人:叶海兵、张波 联系电话:85529606。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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