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真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编辑:sx_liss

2014-09-29

2005年湖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测真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 A。解析:中共中央从1982年到1986年连续五年发出五个一号文件,都是关于“三农”问题的,时隔19年的2005年,又发出了一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

2.【答案】 B。解析:经过国际社会多年的共同努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国签订的《京都议定书》已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这标志着人类对环境的保护又迈进了一大步。该议定书规定了到2012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限制目标。

3.【答案】 D。

4.【答案】 BD。解析: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中一定要发生的、不可避免的趋势。必然性与本质和规律是同等程度的概念。B恰好反映了这种趋势,因为种瓜必然长出瓜,种豆必然长出豆,不可能长出别的,这是一定要发生的,不可避免的趋势,所以该项为正确选项。D项中,真理是在同谬误斗争中发展的,但最后必然战胜谬误,这是由真理和谬误的本质所决定的。因为谬误是对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歪曲反映,它经不起比较、辩论和实践的检验;而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它能够经得起比较、辩论和实践的检验。真理战胜谬误的过程也就是发展自己的过程。A项不一定具有必然性,即不受监督的权力不一定必然走向腐败;C项属于偶然性。

5.【答案】B。解析:1942年 2月 1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开学典礼上作了题为《整顿党的作风》的报告。1942年 4月27日以《整顿学风党风文风》为题,在延安《解放日报》首次发表。这篇著作全面论述了整顿党的作风的必要性、任务、方针和方法。指出,为了完成打败敌人的任务,必须完成整顿中国共产党作风的任务。这就是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反对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党八股,必须注意两条宗旨:第一是“惩前毖后”,第二是“治病救人”。这就是毛泽东后来概括的开展共产党内和人民内部思想斗争要坚持的“团结──批评──团结”的正确方针。

6.【答案】 A。解析:这段话强调了八路军、新四军是为人民利益工作的,即一切为了群众,A项表述最为准确;相比之下,B项不够准确;CD两项是无关项。正确答案为A。

7.【答案】 BCD。解析:邓小平理论之所以能够成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是因为:(1)邓小平理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新的实践基础上继承前人又突破陈规,开拓了马克思主义的新境界。(2)邓小平理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基本成果,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把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新的科学水平。(3)邓小平理论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宽广眼界观察世界,对当今时代特征和总体国际形势,对世界上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成败,发展中国家谋求发展的得失,发达国家的态势和矛盾,进行正确分析,做出了新的科学判断。(4)总起来说,邓小平理论形成了新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体系。

8.【答案】 ACD。解析:“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党的建设方面作出了六项新的理论贡献:(1)提出党的建设必须按照党的政治路线来进行;(2)提出“两个转变”的思想;(3)提出“两个先锋队”的思想;(4)提出“两个纲领相统一”的思想;(5)提出“两个基础”的思想;(6)提出解决“两大历史性课题”的思想。

9.【答案】D。解析:决定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主要是处于先进文化核心地位的先进世界观。先进的世界观是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社会实践中形成和发展的,所以总是能够站在一定时代的思想高峰上,以宽阔的眼界和博大的胸怀,继承既往优秀的思想遗产,把握当代的社会历史运动,反映人民大众的意愿和要求,为先进阶级提供新的文明、新的道德、新的精神和新的理想,成为先进阶级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和精神支柱。由于先进世界观的指导,先进文化必然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晶,社会前进的精神动力。

10.【答案】 B。解析:实行依法治国有重大历史意义:(1)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法治经济。(2)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保证。(3)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4)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不能说“依法治国”就是法治,因为“法治”可以有多种理解,比如可以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

11. 【答案】 A。解析: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就是:“通过全党共同努力,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归根到底成为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所以正确答案为A 项。

12.【答案】 AC。解析:BD是合法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宪。这里大家还要注意一般违法与违宪的区别。

违宪与违法二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区别主要表现在:(一)主体不同。违宪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及其负责官员(有时也包括有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组织及其负责人员);而违法的主体主要是指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公民)。当然,国家机关、组织及其有关成员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成为违法主体。一般情况下违宪主体的范围要比违法主体的范围要小。(二)侵害客体不同。违宪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特定的,即指宪法和宪法性文件所调整和保护的社会关系,具体地说就是指国家机关、有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组织所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决定、决议、命令、地方性法规等各种规范性文件,以及他们所采取的行政措施、公务活动等等是否与宪法和宪法性文件相抵触;而违法行为所侵害的客体,则是除违宪客体以外的由法律所保护的其他社会关系,一般说来,其范围是相当广泛的。(三)社会侵害程度不同。由于宪法所调整和保护的是国家生活中最重要、最根本的社会关系,因此,违宪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一般要比违法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要大;而违法往往是对具体的人、物或行为所造成的直接危害,因此一般说来这种危害后果相对是局部的和个别的。(四)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不同。违宪招致违宪责任,并相应受到违宪制裁。例如,宣布违宪的法律、法规无效;弹劾、罢免某些国家公职人员,以及相应的其他法律制裁;而违法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经济及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等,并相应受到刑罚制裁、经济及民事制裁与行政制裁。(五)审查违宪与审查违法的组织机构不同。审查违宪的组织机构一般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最高司法机关或有关专门机构执行;而违法行为的追究一般是国家的司法机关,特别是审判机关,有时也可以是行政机关。

13.【答案】 B。解析: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国国籍的人,不论其年龄、性别、出身、职业、民族、种族、宗教信仰等,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以B为正确选项,A错误。公民资格的取得与丧失是以国籍的取得与丧失为依据的。具有某国国籍即为该国公民,丧失某国国籍就不再是该国公民。没有任何国家的国籍,就没有公民资格。

14.【答案】 ABC。解析:构成国家赔偿的条件包括:(1)引起损害发生必须是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2)引起损害发生的行为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3)必须有公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客观事实;(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5)必须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即并非所有损害国家都负责赔偿)。《国家赔偿法》第15、16、17条规定了国家刑事赔偿的范围和不予赔偿的情形。其中: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人被羁押属于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15.【答案】 AC。解析:《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和方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严格的限制,规定了下列几种情形:

(1) 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作出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国务院设定行政许可的权力和方式有两种:一是在法律未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况下,有权通过制定行政法规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事项。二是在特殊情况下来不及制定行政法规设定行政许可的,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国务院可以决定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2)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法律、行政法规已经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地方性法规不得另设;没有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地方性法规有权设定。

(3) 省级人民政府通过制定行政规章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制定行政规章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16.【答案】 ACD。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4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17.【答案】BD。 解析:行政诉讼主要是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一般不审查行政行为的适当性,行政复议既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又审查行政行为的适当性。行政诉讼主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一般不审查抽象行政行为。而行政复议除了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外,还审查一部分“抽象行政行为”。所以答案为BD。

18.【答案】 D。解析:公共行政确实存在非营利性的特征,但是从西方国家把社会公众称为顾客角度来看,国家应该为顾客提供服务,所以,公共行政的最基本特性应该为服务性。故正确答案为D。

19.【答案】 AC。解析:一般来说,人民政府设立的下属机构称为派出机关,而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下属机构才称为派出机构。在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中,派出机关主要有三类:省人民政府派出的行政公署,区人民政府派出的街道办事处和县人民政府派出的区公所。而派出机构则比较多,如公安局派出的派出所,工商局派出的工商所等等。值得进一步指出的是,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在许多方面存在明显区别:首先派出机关的职权范围涉及到所辖区域的方方面面,而派出机构往往只涉及某一项行政职权;其次,在法律地位上两者区别明显,派出机关属于行政主体,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而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情况下,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在行政诉讼中往往不能做被告。

D不属于派出机关也不属于派出机构,B属于派出机关,不属于派出机构。

20.【答案】 A。解析:矩阵制组织形式是在直线职能制垂直形态组织系统的基础上,再增加一种横向的领导系统。直线型组织结构的形式如同一个金字塔,逐级分配任务,实施管理,沿着一根不间断的链条一直延伸到每一位雇员。职能式组织结构中,组织从上至下按照相同职能将各种活动组织起来。职能式组织结构有时候也被称作职能部门化组织结构。直线——职能制组织形式,是以直线制为基础,在各级行政领导下,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因此,题干的组织结构应该属于矩阵组织结构。

21.【答案】 AD。解析:《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明确规定,给予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依法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决定。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AD两项。 《公务员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22.【答案】 B。解析:公文语言的主要特点是:庄重、准确、朴实、精炼、严谨、规范。根据这些特点,只有B最合适。

23.【答案】 ABC。解析:电子政务系统是从应用、核心服务及网络三个层面,进行电子化政府基本架构的软件包。

24.【答案】 D。解析:2005年1月14日,胡锦涛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党的先进性建设”这一重大命题。这标志着我们党对自身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对党的建设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

25.【答案】 ABC。解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国家的宏观调控,以间接手段为主,即主要运用经济、法律的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而不能主要采取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对企业直接调控。但这不是说不能或不需要采取行政手段,因为必要的行政手段可以保证经济、法律手段的正确实施或应付比较紧迫的状态,因而它是不可缺少的。所以D项为错误选项。

26.【答案】 AB。解析:公有资本通过控股、参股等形式与其他性质的资本组合或融合,公有制通过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不仅能有效克服纯国有制、纯公有制存在的上述体制缺陷,而且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其一,通过国有或公有企业吸收外资和国内民间资本进入,推动公有产权的流动和重组,能够优化公有资本配置,提高公有资本运营效率;其二,通过国有或公有企业吸纳其他性质的资本或公有资本进入其他性质企业等交叉持股的方式,改善国有或公有企业的产权结构,从而有利于国有或公有企业在产权多元化的基础上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真正落实国有或公有资本权益;其三,公有资本参股其他性质的企业,能够依托多元产权架构和富有活力的运营机制增长自身利益,即做到所谓“搭车快行”、“借鸡生蛋”;其四,公有资本和其他性质的资本的融合并以适当形式处于实质性控制地位,有利于凝聚和推动更多的社会资本,从而有效放大公有资本特别是国有资本的辐射功能,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提升整个公有经济的竞争力。总之,相对于其他形式,通过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公有制,有利于充分发挥公有经济的活力和优势,有利于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应当使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经济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27.【答案】 B。解析:劳动者提供的“劳动”,不是直接的社会劳动,即使是以企业为单位的劳动者的联合劳动,也不是直接的社会劳动,而只是个别劳动或局部劳动。只有经过市场交换,产品卖出以后,生产中耗费的劳动才能被承认为社会劳动。正确答案为B。

28.【答案】 AC。解析:公安机关对张某采取了留置措施,即对张某限制了人身自由,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由原告所在地和被告所在地管辖。从级别管辖上看,应该由基层法院管辖,不应该由中级法院管辖。关于中级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可以参见《行政诉讼法》的具体规定。

29.【答案】 ABD。解析:张某可以选择救济的途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

30.【答案】 BCD。解析:公安机关具有违法行为,法院不应该做出维持判决;法院可以撤销公安机关的决定,做出撤销判决,如果不宜撤销,可以做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因为公安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法院可以做出赔偿判决。

标签:行测真题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