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夏季湖南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招聘简章

编辑:

2017-04-24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永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及各信息网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毕业文凭(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相关资格证书、简历,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的电子版发至 20832435@qq.com。(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院办公室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402室。(永州市湘永路267号)。

4.报名电话与联系人:吕女士:13607462020;办公室电话:0746-8373933

(三)资格审查

由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以电话告知。

(四)试用与考评

1.资格审查合格者按通知时间到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报到。

2.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评。

3.应届毕业生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1200元/月,生活补贴300元,住宿统一安排。试用期间无绩效工资。

4.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者,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家试用期工资待遇为5000元/月),生活补贴300元,住宿统一安排。试用期间无绩效工资。

5.试用期间,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不符合招聘工作岗位要求的,我院有权辞退。

(五)体检

试用一个月后,由院办公室安排至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试用期考评和体检情况,经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

五、正式聘用、待遇

公示期届满,按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文件规定,由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与聘用人员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工(暂定)相关手续。

聘用期间基本工资参照市人社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核定,业务绩效工资按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正式职工待遇标准执行(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家待遇参照永州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规定执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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