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7年洛阳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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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7

4、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人力资源市场”下的“最新动态”专栏)予以公布,请考生届时登陆查看。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如果学历层次、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等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人力资源市场”下的“最新动态”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六)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具体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复查。考察或资格复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面试资格确认、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可拨打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9-69933807;相关报名政策、业务问题可拨打附件1中的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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